2021年下半年舟山日报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日报社研究决定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日报社是中共舟山市委领导下的市级新闻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有《舟山日报》《舟山晚报》《舟山乡音报》、舟山网、《掌尚舟山》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开设舟山日报社官方微博微信,并携20多个子账号形成新媒体矩阵,拥有城市电视等系列户外媒体。
二、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年龄 要求 |
其他要求 |
舟山 日报社 |
融媒体记者1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研究生: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哲学类、应用经济学类、艺术类 本科: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哲学类、经济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
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7日后出生) |
1.具有2年以上县区融媒体或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工作经历。 2.有5年以上上述工作经历的可不限专业。 |
融媒体记者2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研究生: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哲学类、应用经济学类、艺术类 本科: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哲学类、经济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
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7日后出生) |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户籍不限;
(五)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八)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日报社网站(www.zhoushan.cn)。
其中舟山日报社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0号A座八楼舟山日报社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80-2828205。
3.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④《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2)、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⑥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二)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dailycy@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舟山日报社完成,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面试前,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六、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测评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适岗性等基本素质。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绩还相同的,进行加试。
笔试工作暂定9月25日,面试暂定10月中旬。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日报社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日报社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日报社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日报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828205,监督电话:0580-2828256。
舟山日报社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