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嵊泗县海洋渔业执法保障中心为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承担海洋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船艇保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嵊泗县海洋渔业执法保障中心 |
船长 |
1 |
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船舶驾驶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1975年10 月19日以后出生) |
持有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或者渔业二级及以上有效船长证书 |
轮机长 |
1 |
轮机工程、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 |
持有沿海航区主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或者渔业二级及以上有效轮机长证书 |
三、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engsi.gov.cn)。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www.shengsi.gov.cn/col/col1229324805/index.html)进行查看。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户籍要求为舟山市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11月2日(共5天),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910办公室(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43-1号),咨询电话:0580-5086577。
(3)携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③《嵊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④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⑥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妥《嵊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报考材料(材料要求与现场报名携带材料相同,并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ssxhyj@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下午16:30。收到网络应聘简历后,对应聘人员的求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在参加考试前按照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验现场报名所需的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参加考试前一天到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9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共2个科目。
上午8:30—10:00《综合基础知识测验》
10:00—11:30《专业基础知识测验》
结合基层反映情况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按每个科目各50%折合计算笔试总分。笔试总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初步定于2021年11月下旬。采用船舶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入围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面试初步定于2021年11月下旬。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合成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在前。
考试工作由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6577,监督电话:13665802818。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2)。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