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定海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定委办发〔2019〕127号)、《舟山市定海区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规定(试行)》(定民〔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东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6名。
二、信息公布平台
1、定海政务网站, http://www.dinghai.gov.cn/
2、“幸福城东”微信公众号。
三、招聘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曾有相关基层群众工作经历的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学历可酌情适当放宽。
4、舟山户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职村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建办303办公室(定海区海天大道107号)。
3、报名方式:参加报名者需携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单位工作证明等),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政策及知识,实行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分+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加分情况:中共党员身份的,提交党组织关系证明,计1分;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1分;有一年及以上基层群众工作经历的,提交现(原)单位工作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计2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按照人员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80-26219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城东街道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日
附件:城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出生 年月 |
近期 一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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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民族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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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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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专业技 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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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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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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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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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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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历及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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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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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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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本人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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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