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36人,具体见下表。
招聘教师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中小学语文 |
10 |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本 科: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语文) |
中小学数学 |
8 |
研究生: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本 科:数学类、小学教育(数学) |
中小学英语 |
4 |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教育(学科教学英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 本 科:英语专业、小学教育(英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 |
中小学科学 |
6 |
研究生: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教育(学科教学物理)、教育(学科教学化学)、教育(学科教学生物) 本 科:科学教育专业、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 |
初中社会 |
5 |
研究生: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教学(历史)、地理学类、学科教学(地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法学理论、教育(学科教学政治)、教育(学科教学历史)、教育(学科教学地理) 本 科:历史学、世界史、地理科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法学 |
幼儿教育 |
3 |
研究生:学前教育 本 科:学前教育 |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第二类:省属级重点师范院校(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35所)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7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1、2022年本科毕业生。
第三类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15所)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5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1、2022年本科毕业生。
第四类: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2021、2022年本科毕业生。
以上四类招聘对象年龄均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2日后出生)。凡涉及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历届生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本科(不含专升本)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以服务器系统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需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不能通过初审的,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具体见信息发布平台(二)。
(二) 现场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应聘资格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进行填报并在线生成PDF文件后自行打印纸质稿,具体操作方法参考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科毕业生的师范类专业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应届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历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2.其他自选材料: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奖学金证书,专业竞赛获奖证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所获奖项和荣誉须校级及以上。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分别按顺序整理好后,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汇总。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2倍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及以下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
当报名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时,则根据实际需求,报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数有调整的,在信息发布平台(二)告示。
(四)入围考试人员名单确定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当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科学未超过2倍)时,此岗位应聘人员都入围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科学超过2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科学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入围考试对象,并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公布,具体见信息发布平台(二)。
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谈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
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满分各100分,分别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按试讲成绩确定名次,若名次仍相同,则加试确定。
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8分钟;试讲准备时间40分钟,考试时间10分钟。总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考生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普陀区教育局安排的教学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六)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二)的通知。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人事社保-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24/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14/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