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需要,积极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学历 |
需求专业 |
需求 人数 |
备注 |
1 |
眼科中心学科带头人 |
本科及以上 |
眼视光医学、眼科学 |
1 |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15日后出生); 2、具有相关专业主任医师任职资格。 |
2 |
感染性疾病科学科带头人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学 |
1 |
|
3 |
妇科学科带头人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1 |
|
4 |
超声诊断中心学科带头人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 |
|
5 |
细胞分子生物实验室 |
博士研究生 |
发育生物学 |
1 |
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5日后出生)。 |
6 |
院感/公卫处 |
博士研究生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
1 |
|
7 |
临床医技科室 |
博士研究生 |
医学门类 |
5 |
1、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5日后出生)。 2、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任职资格。 |
8 |
急诊科高年资医生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
2 |
1、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5日后出生)。 2、具有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
9 |
儿科高年资医生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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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妇科高年资医生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1 |
|
合计 |
15 |
一、招聘计划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houshan.gov.cn/)。
(三)舟山医院网站(www.zs-hospital.com)。
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及安排
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可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医院将在集中公布招聘信息的基础上,在单位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本单位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更新招聘计划,供应聘者查询。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
2.报名办法:发送个人简历及《舟山医院卫生专业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至邮箱:zsyyrszp@163.com,邮件名备注:(2022年舟山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专业)。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考核资格。
(三)资格复审
考试、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其他岗位所需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查由舟山医院负责。
(四)考试考核
序号1-7岗位以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环节。
序号8-10岗位以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考试、考核后,根据成绩排名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考核由舟山医院组织实施。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舟山医院网站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0580—2292526。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行政楼3楼1322室(舟山医院组织人事处)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和配合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舟山医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