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法律
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47)
http://www.zjgwy.org       2015-07-07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1.下列哪一项所反映的法律思想与其他三项不同?(    )


  A.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B.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D.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


  2.李某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其妻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李某的监护人代理诉讼。


  A.李父,80岁,退休工人


  B.李之长子,25岁,现在外国留学


  C.李之次子,20岁,在校大学生


  D.李之弟,43岁,工人


  3.下列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乙二人自由恋爱,因两人均年满20周岁,经双方父母同意,两人可以结婚


  B.丙12岁,玩火酿成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但丙不承担失火罪的刑事责任


  C.丁6岁,春节收到红包若干,其母认为丁尚年幼,红包里的钱应归监护人所有


  D.19岁的大学生戊,认为父母有义务支付他的教育费及生活费至其独立工作为止


  4.专利权的客体是指能够取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客体包括(  )。


  A.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科学发现专利权


  B.发明专利权、科学发现专利权和疾病治疗专利权


  C.外观设计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疾病治疗专利权


  D.发明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5.送奶人误将王某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出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是(  )。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org/)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C>项,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的法律特权,强调的是法律对卑贱者的不公平。>D>项,可以翻译为“罪比较轻,还不足以把官全部当掉的,可以保留官职交钱赎罪”,是典型的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官僚贵族特权法。>C>、>D>两项,强调的是法律对特权阶层的维护。>A>项,强调法律面前不应有特权,而应人人平等,因此,>A>、>C>、>D>三项讨论的是法律是否应该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问题;>B>项,体现的是我国传统的“慎刑”思想,论述的是“德治”与刑法轻重的问题。故本题选>B>项。


  2.答案: A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有顺序的,配偶之后应该是父母,父亲虽然已经80岁了并已经退休的,但并不能表明他没有监护能力。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B


  解析: 12周岁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了任何罪,都不要承担刑事责任。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的纯收益性的红包赠与行为有效。年满18周岁,是我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完全通过自身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因此,本题答案为B。


  4.答案: D


  解析: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即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故选D。


  5.答案: D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本题中张不明所以将牛奶取而弃之,即张某并没有取得利益使其财产增多,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A 项错误。


  本题中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民法对权利保护规范的不法行为,B 项错误。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本题中张某与王某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C 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D。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