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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70)
http://www.zjgwy.org       2017-02-24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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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里“未得逞”是指(  )。

  A.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B.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C.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2.每年3月,我国都要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汇集北京,共商国事。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代表的任务是参政议政,委员的任务是政治协商

  B.代表参与制定国家法律,委员参与对国家重大事务的协商

  C.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政协是最高国家监督机关

  D.人大直接创建国家管理制度,政协间接创建国家管理制度

  3.根据《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并得到了报酬

  B.李某因某事被判处拘役十四个月

  C.王某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D.黄某在拘役期间可以每月回家一天

  4.在行政诉讼的执行措施中,可对行政机关采取的是(  )。

  A.司法建议

  B.查封

  C.扣押

  D.划拨

  5.某市劳动部门发现某玩具厂使用一批不满15周岁的学徒工。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

  A.责令雇主改正,并处以罚款5万元

  B.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C.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D.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下面是参考答案与解析。如果你认为题目或解析有误,可点这里给我们纠错。】

  1.答案: D

  解析:

  犯罪未遂中的“未得逞”指的是行为没有具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A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点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我国最高国家监督机关不是政协,政协不能创建国家管理制度。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但是不能说政协委员的任务是政治协商。故正确答案为A、C、D。

  3.答案: B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 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因此,行政诉讼执行措施中,人民法院可对行政机关采取的是划拨。

  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D

  解析: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明确列举了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的行政处罚(即“罚款”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而“收缴雇主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不在此列,故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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