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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9)
http://www.zjgwy.org       2017-10-25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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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现行的《食品安全法》,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是对我国食品安全共同监管的两部重要法律


  B.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统一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C.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制度,对“问题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D.名人在食品广告中向消费者做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依照我国《公务员法》,下述情况,可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是(  )。


  A.曾受过行政处分的


  B.外籍人士


  C.曾被开除公职的


  D.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下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叙述,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B.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开基本要求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C.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不予公开,同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D.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说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


  A.采用的生产技术


  B.采用的科学成果


  C.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D.采用的经营方式


  5.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A.土地使用权


  B.知识产权


  C.劳务


  D.实物

 

     【下面是参考答案与解析。如果你认为题目或解析有误,可点这里给我们纠错。】

 

  1.答案: A


  解析: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104条规定,《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外籍人士不得录用为我国公务员。


  经过排除,此题选A。


  3.答案: AB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第四点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可知A选项正确;根据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可知B选项正确;根据第二十一条第二点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可知C选项正确。根据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可知D选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BC


  4.答案: C


  解析:


  商业秘密可能是技术信息、经营方式、或者是经营信息、科学成果,其共性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故正确答案为C项。


  5.答案: C


  解析:


  直接考查《公司法》条文。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不限于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股东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也即允许以劳务出资的只有普通合伙企业,而不是股东。依据生活常识判断,要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方式成为股东,那么每个人都成为股东了,现实中不可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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