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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法干警考试行测常识命题特点和备考策略
http://www.zjgwy.org       2011-08-23      来源:浙江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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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试卷结构以国家公务员考试为标尺

  地方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在试卷结构上,大体以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为标尺。近年来,政法干警行测常识部分的难度逐渐加大,无论从考查的重难点还是从考查方式来说,都有向国家公务员靠拢的趋势。


  (二)内容分布上从“专”到“博”

  2007年和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的考查对象集中在法律常识上,2009年考点分布在时政、历史、政治、生活常识等等区域,并重点考查了法律常识,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紧贴国情,几乎做到了在时政、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区域的平均分布。作为风向标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其常识判断近年来从“专”到“博”的显著变化,对地方公务员考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难看出,常识判断的知识日益彰显出公务员的能力倾向和职业特性,这就要求考生须拥有公务员在从业中所需的广博的知识背景,而不仅仅只是一个个考试机器。

  再次提醒考生,在备考常识判断时,需要以大纲考点的分布为指引,并对法律知识着重复习,切忌无重点、无针对性的盲目备考。


  (三)法律常识案例受宠

  法律知识因其在公务员实务中所具的普遍而又强有力的适用性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各地省考常识判断的重点,而其中以案例为背景来考查的模式更是颇受青睐。案例考查模式的盛行反映出公务员考试对考生能力要求的提升,简单的书本理论知识已经不够用了。

  面对占比例很高的案例考查模式,考生首先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其次须具备对案例的分析、适用法律原理的能力,同时要适当加强案例题的练习,主动出击、积极应对法律题难度的提升。

  关于备考方面,可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来着手:

  第一,从纵向上说,首先要广泛阅读,其次要有选择性地做题。

  阅读是获取第一手的感性认识,广泛阅读背景材料是夯实知识之基的手段。为此,材料的搜集、准备就是理所当然之事。在这里,京佳专家重点推荐《人民日报》、《2009年理论热点面对面》、《半月谈》、《光明日报》、《南方周末》以及《新闻联播》等节目。

  对于做题,笔者主张少而精,特别是对于公务员考试的真题。

  第二,从横向上说,宜突出重点,避免平均用力。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有这样一个观点:两点论和重点论。用哲学观点指导我们国考的复习----抓住考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即政治和法律部分。“时政、历史和法律”是09真题的三大重点板块,那么我们在复习时对这三部分内容就应当多下些功夫,在时间和资源上都应向这三个板块倾斜,而对于其他部分,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以略看。

  随着考试制度的完善,公务员考试无论是在题型设置上还是在试题内容上都有着难度稳步增加的趋势。公考大敌当前,考生只有通过用心观察,寻找规律,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突破重围,占领公考高地,最终取得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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