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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基础知识精选练习题五十一
http://www.zjgwy.org       2011-12-29      来源:浙江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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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管理者应具备的技能中,运用管理者所监督的专业领域中的过程、惯例、技术和工具的能力是( )。

      A. 技术技能    B. 控制技能

      C. 人际技能    D. 概念技能


      2.公文是机关公务活动的文字记录,因而具有( )。

      A. 指导作用    B. 宣传作用

      C. 传递信息作用    D. 凭据记载作用


      3.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A. 养子陈某每月给予生父母500元赡养费

      B. 赌徒张某偿还所欠冯某的2000元赌债

      C. 顾客多付给售货员的100元货款

      D. 债务人偿还未到期的个人债务2万元


      4.“3G通信”指的是( )。

      A. 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    B. 第二代数字通信

      C.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     D. 第三代无线通信


      5.李某原是某医院的医生,后来受到物质利益的引诱,受聘于敌国情报机构,成为该机构的专职医生。李某的行为( )。

      A. 构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    B. 构成间谍罪

      C. 构成背叛国家罪    D. 不构成犯罪


      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管制的期限为二个月以上三年以下

      B.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C.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D. 判处拘役的,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7.某县土地局干部石某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依法给予其撤职处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石某处分的期间为18个月

      B. 解除处分后,石某的原职务不得自行恢复

      C. 受处分期间,石某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D.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应降低石某的级别


      8.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

      A. 某县土地局责令王某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

      B. 某区政府对某些家长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C. 某市政府针对社会治安问题作出的具体规定

      D. 某地税局对各类税款进行征收的行为


      9.由于是超生,王强出生时王家没敢报户口。多年后王家对于王强的出生日期犯了愁。其母记得是4月16日,而邻居家刘奶奶说是4月17日,当日下着大雨,刘奶奶帮忙将王强的妈妈送到乡卫生所,但乡卫生所接生登记簿登记的接生日期为4月18日,乡卫生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却是4月19日。依法王强的出生日期应确定为( )。

      A. 4月16日    B. 4月17日

      C. 4月18日    D. 4月19日


      10.孙某承诺,若赵某将来与自己的女儿结婚,则赠与赵某高档轿车一辆。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为( )。

      A. 肯定解除条件    B. 肯定延缓条件

      C. 否定解除条件    D. 否定延缓条件

 

 

 

 

      (浙江公务员网http://www.zjgwy.org)参考答案


  1.A 解析:根据罗伯特?卡茨的研究,管理者要具备三类技能包括:概念技能、技术技能与人际技能。技术技能是指运用管理者所监督的专业领域中的过程、惯例、技术和工具的能力。例如监督会计人员的管理者必须懂会计。人际技能是指成功地与别人打交道并与别人沟通的能力。概念技能是指把观点设想出来并加以处理以及将关系抽象化的精神能力。故本题答案为A。


      2.D 解析:公文有明显的凭证和依据作用。上级发布的下行文,是下级机关开展工作的依据;下级上报的公文,是上级决策的依据;一个机关自己制作的公文,是自己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凭证。在日常工作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一个具体的事务该如何处理没有把握,就查找相关的公文,看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然后按照规定行事。对某次会议的有关情况不够了解,就查找那次会议的纪要,马上即可获得清晰可靠的材料。这些都是公文依据和凭证作用的具体表现。因此,许多重要的公文,都需要归档保存很长时间,以便需要时查找。故本题答案为D。


      3.C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A项中养子对其生父虽然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依据伦理原则,可理解为履行道义上的义务,而且陈某给予生父母赡养费是出于自愿,因此不属于不当得利;B项赌博行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赌资应予没收,而非不当得利返还。D项中债权人接受债务的偿还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不因为偿还期限尚未届满就认为其不具有合法依据。C项是典型的不当得利,即商店因为顾客的疏忽获利,而使顾客造成不合理的损失。答案为C。


      4.C 解析:所谓3G,其实它的全称为3rd Generation,中文含义就是指第三代数字通信。相对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和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手机(2G),第三代手机一般地讲,是指将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媒体通信结合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本题正确答案为C。


      5.D 解析: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显然李某的行为并不属于此类。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这里的参加间谍组织特指以间谍人员的身份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李某只是作为敌国情报机构的专职医生,因此不构成间谍罪。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李某的行为并没有威胁到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故不构成背叛国家罪。逐一排除A、B、C项后,可知本题答案为D。


      6.B 解析:《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A项说法有误。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C项中说“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错误。第44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D项中“一日折抵刑期二日”错误。根据《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可知,B项正确。


      7.A 解析:《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由此可知A项错误,C、D项正确。同时,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


      8.C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本题四个选项中的行为主体均为行政机关,因而解题的关键是区别行为的对象是否属于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A项王某显然是特定的公民;B项虽不是就某一个公民进行通报批评,但针对的是特定的一类人,即违反《义务教育法》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家长,因此也属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D项可以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集合,即税务机关对各类公民分别征收税款的行政行为的集合,本质上仍是具体行政行为;C项作出的虽然是具体的规定,但规定影响的并不是个别人或组织的权利义务,而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制定的普遍适用的规范,因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9.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明确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故本案中王强的出生日期应以出生证明上记载的日期为准。故本题答案为D。


      10.B 解析:肯定条件,又称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即在积极条件下,以设定事实的发生为合同成立条件。否定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即一旦发生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即时解除。案例中孙某以赵某与其女儿结婚为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故属于肯定条件,排除C、D项。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显然案例中是在约定的事实出现时,赠与行为才发生效力,因此属于延缓条件。综上所述,案例中的情况属于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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