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综合基础知识  >> 其它   
其它
201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练习(52)
http://www.zjgwy.org       2014-05-12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1.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构成缔约过失

  B.构成欺诈行为

  C.构成不当得利

  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3.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应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4.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金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A.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选择之债

  D.法定之债

  5.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

  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org/> 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答案及解析:D没有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故非缔约过失;没有欺诈的故意,故非欺诈。该行为属于一种违背诚实信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答案及解析:C为维护自己的债权而暂时扣留债务人随身财物,属于自助行为。自助行为具有阻却违法性的效力,排除侵权的构成。由于不属于双务合同,因此也非抗辩权的衍使。

  3.答案及解析:B乙无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丙盗窃想取得所有权,是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属于自主占有。丁不知情购买,自以为所有人而占有,属自主占有。戊直接控制标的物,质押权人属于典型的直接占有。占有制度在05年司考大纲中得到确认和强化,这和06年物权法出台也是密切相关的。占有的分类是必须要掌握的内容。

  4.答案及解析:B该演唱组是作为一个主体去履行合同的,演唱组成员之间并无按份和连带关系,属于单一之债。自创歌曲二至三首演唱,合同中不存在选择权这种形成权,故不构成选择之债。该合同的标的为劳务,不属于特定物或种类物,故非特定之债。

  5.答案及解析:A乙知悉,有恶意,构成恶意串通侵害第三人利益,所以无效。无效的合同不存在撤销的可能性,所以不能撤销。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