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婺城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通知各位入围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考生:
根据《2011年金华市婺城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法、检两院法警职位需经体能测评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所有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和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仅限法、检两院法警职位)
1、体能测评时间:2011年4月19日;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市丹光东路456号)。
2、请报考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法警职位的考生于4月19日上午8点前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田径场集中。
3、考生凭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迟到1小时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于4月15日到金华市公安局1号楼712室(八一北街1055号)交近期免冠2寸正照1张,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体能测评准考证。
4、请考生于4月20日登陆金华婺城人才网(网址:www.wcrc.cn)和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rs.gov.cn)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所有职位入围面试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4月21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东面,乘k9路、312路、501路车可到达,联系电话82368078)。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集体户籍考生可携带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考生可携带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优秀村干部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于2011年4月23日参加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婺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