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开发区分局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面试定于2011年11月6日举行,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体能测评与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入围人员请于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椒江二中大门口集中和报到。未按此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入围人员请自带运动服和运动鞋,且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
1、时间: 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
2、地点: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区府大院1号楼)。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4、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台州市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