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永康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11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的有关规定,人民警察职位需经体能测评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和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1、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请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于10月31日(下午1:30-5:00)携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永康市公安局(丽州北路1号)六楼605办公室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体能测试证,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体能测试证。
2、体能测评时间:请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于2011年11月2日上午7:00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试证、准考证到永康一中大门入口处检录。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于11月3日上午10时后登陆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和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专栏(网址:www.zjhrss.gov.cn/zyjcxy/)查询体能测评结果、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1月2日下午1时30分至4时;地点: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1301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根据报考职位,按照公告要求提供资料,特别注意带上以下资料:
退役士兵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士兵证、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若户口簿不能体现高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则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高考入学时户口所在地证明)、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于2011年11月6日参加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
2、联系电话:87102753(永康市公安局)、87101355(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公安局
2011 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