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义县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1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规定,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能测评。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于 2011年11 月 2日 (星期三)上午7时前到武义县公安局门口集中,参加体能测评(自备运动必需品),逾期不候。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全部结束后立即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的考生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考生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的考生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时间:2011年11月6日,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后发放的《面试通知》。
咨询电话: 87663417、87628236。
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武义县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