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杭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面试注意事项
2011年杭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入围面试的考生,请按照领取的《面试通知书》、《考生面试须知》等要求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等事项提醒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11月6日(星期日)一天,上午8:30、下午1:30开始面试。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在上午7:45前报到,下午面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午12:45前报到。
面试地点:杭州退休干部大学(杭州市保俶北路87号)。
二、发放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书由市公安局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4县(市)人事部门于11月2日前发给考生。如有不明事宜,可直接咨询市公安局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4县(市)人事部门。
三、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参加面试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接受验证。超过面试报到时间30分钟者,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3、考生不得身着制式服装进入面试场所。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考生在尚未面试期间一律在候考室待考,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上洗手间必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
6、考生面试顺序由本人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将姓名告诉考官。
7、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在候分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不得在面试室或候考室周围逗留、喧哗。
8、候考室、面试室严禁吸烟。
9、面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