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台县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
资格复审通知
说明:天台县入围面试人员请致电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0576-83930839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根据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研究,天台县各级机关公务员考录面试定于2012年4月21日举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对象为天台县入围面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台县各级机关考录职位资格复审
时间: 2012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地点: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县行政中心17楼东)。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所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天台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2012年天台县各级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天台县委组织部
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