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海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通知
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06号)精神以及《2012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海盐县各招考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含公安人民警察、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4月19日8:30-16:30,中午不休息;
二、资格复审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海盐学院综合楼一楼108教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
三、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浙江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大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入学时户口未迁移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