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浦江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入围体能测评、面试的考生:
根据《2013年浦江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报考浦江县人民法院法警职位、浦江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浦江县森林派出所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前要进行体能测评,并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7时;地点:浦江县体育场。
2、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带身份证于5月6日到浦江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579-8818351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体能测评实施细则》、《体能测评准考证》,并交近期免冠2寸正照2张。5月7日上午7时前到浦江县体育场报到,准时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见招考公告,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合格入围面试者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按时参加5月8日的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资格复审地点: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中山北路97号)。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1)、《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到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到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优秀村干部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
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定于5月18日、5月19日。资格复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中共浦江县委组织部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