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嘉兴市南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嘉兴市南湖区各招考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经确定,根据《2013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
时间:2013年5月16日8:30-16:30
地点:嘉兴市勤俭路611号南湖区人力资源市场内
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填写完整的《2013年南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一张。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浙江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大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军事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供放弃面试的书面说明。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3.查询总成绩。5月20日12时前,在嘉兴南湖人才在线(http://www.nhrc.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
4.请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及早来电告知。联系电话:0573-82838339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