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13年招考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通知的公告
各位考生:
1、经笔试、面试,现将2013年招考录用公务员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予以公布(见附件1)。
2、根据《2013年兰溪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1.5<小数点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我市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5月27日,请各位有关考生按照《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并于2013年5月27日6:15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楼)一楼集中,迟到15分钟者视作自动放弃。各考生要认真如实填写体检表格(贴二寸照片),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8:30至11:00)将表格及体检费300元(公安警察职位的男330元、女400元;含交通费)报送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同时领取《体检通知书》。《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请发短消息到13588634063。
体检表格未按时填报的考生视作放弃!
附件:
2、体检须知
3、体检表
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
兰溪市力资源和人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2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3
兰溪市人事考试体检诚信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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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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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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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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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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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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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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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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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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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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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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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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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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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 (在每一项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无”,如故意隐瞒,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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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 |
有 |
无 |
治愈时间 |
病名 |
有 |
无 |
治愈时间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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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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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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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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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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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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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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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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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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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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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扩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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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官能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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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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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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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气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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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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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性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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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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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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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传播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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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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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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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慢性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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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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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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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外伤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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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缔组织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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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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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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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者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