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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http://www.zjgwy.org       2009-12-14      来源:浙江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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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
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80号)精神,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于2010年1月16日举行。为做好此次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二)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三)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二、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申论》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作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基础知识》和《心理测评》均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其中客观题部分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内作答。在非指定位置答题一律无效。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每场考试统一发放草稿纸(答题卡和草稿纸都在试卷袋内),考后收回。《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得使用计算器。

    三、考务组织及考点设置
    此次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市各考点考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均由市人事部门统一负责。
    各市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考务组织工作。由于此次笔试临近学校期末考试或放假,各市要尽早与相关学校联系,确定考点,落实考场。此次笔试的缴费确认工作于2009年12月21日结束,缴费确认人数在12月22日后向各地通报。各地在联系考点时,要考虑到考生增加的因素,适当预留考场。考点原则上设置在设区的市及义乌市。因考生较多,在市区安排考场确有困难的,可在个别县(市)设置考点,但应于2009年12月25日前由市人事局报省人力社保厅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在县(市)设置考点。经批准在县(市)设置考点的,其考务工作应由市人事部门直接管理,考点的主考、巡视和试卷管理人员等主要考务工作人员均应从市人事部门和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中选派,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笔试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四、考试报名确认及考务信息处理
    (一)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采取网上缴费确认的方式。
    (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采取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即,由村干部按规定的要求到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并缴纳考试费每人80元,各地务必于12月21日前通过当地工商银行支行或分理处机构将全部考试费(现金)采用“现金电汇”方式汇缴(收款人: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1202021729951230474,工行杭州众安支行),请在汇单用途栏上注明“××县(市)村干部考试费”,需要支付给银行的相关电汇费用,可要求银行在汇款金额中扣除。
    (三)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落实专人于12月21日下午3时前将村干部的报名缴费人数传真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0571-88396652),并于12月20日-21日将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报名信息,输入到浙江人事考试网优秀村干部招考后台网页。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将于12月15日前,下发各地从后台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
    缴费确认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12月25日下发考生数据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各市用统一下发的考务信息管理系统编排考场、准考证号,并于1月6日前将编排好的考生数据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五)各市要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考生信息,认真、仔细校对,及时报送,防止错报或漏报。在信息处理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相关规则,如遇疑问,应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请各市于12月20日前,将负责管理考生信息的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号)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六)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下载并打印,下载时间为: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村干部的准考证由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落实专人于1月10日 -11日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优秀村干部招考网页下载。考生在1月13日-14日到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成绩于2010年2月11日公布。

    五、试卷预订及交接保管
    各市的试卷预订单(附件1)请务必于1月6日前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时上报考场数据。1月13日下午2时至14日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凭市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试卷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试卷交接、运送和保管。备用试卷未经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批准,不得启封,考后单独上交。各市在试卷预订和清点交接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地核实试卷科目和数量,确保试卷准确无误。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月18日12时前,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送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时,上报最终考生信息数据。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
    各市要成立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指挥班子,请各市于2010年1月8日前将笔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等传真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各市和经批准在县(市)设置考点的主考和试卷管理人员的名单也请同时上报。

    七、考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各市的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含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考试费)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各市报名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27元的标准拨付。

    八、加强考试管理,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
    此次考试是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公务员局组织的最大一次考试,也是人事考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市人事部门和考试机构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 将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时限明确。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落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各项规定和工作责任制度,按零差错标准来要求我们的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把工作做实、做细。
    考试前,各地要加强对主考、监考、巡视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尤其要做好新设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考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在考场试卷启封前须由2名考生验封签字,认真维护好考场纪律,发现考生违纪违规行为,要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并由两名监考人员和主考同时签名。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收缴试卷,收到试卷和答题卡(纸)后才能在考生“准考证”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确保试卷和答题卡(纸)如数收回。各考点的主考必须组织考点工作人员对监考人员上交的试卷和答题卡(纸)进行清点验收,严防试卷、答题卡(纸)的遗失。
    各地要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扰乱公务员考试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市要加大投入,为考点配备反作弊设备和身份证识别仪。由于今年的考生报名仍不上传照片,监考人员要加强对考生的身份进行核对,有疑问的可通过身份证识别仪予以甄别。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公务员局届时将派巡视人员对各市的考务工作进行检查。
    本次考试由于考生人数多、时间紧,将对各地的考务组织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各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尽早联系落实考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工作预案。对考试组织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要保证试卷的安全,严防试卷在运送、交接、保存过程中出现失、泄密事件。在考试过程中,要维护好考点、考场的秩序,防止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1.试卷预订单
    2.考场规则
    3.主考人员职责
    4.考点工作人员职责
    5.监考人员职责
    6.巡视人员职责
    7.监考人员工作程序
    8.考试试卷管理规定
    9.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  公务员录用  考试  通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09年12月10日印发
 
 

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
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试时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进入考场,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均不得带至座位。
   
三、在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应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六、考试开始前,或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七、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主观题作答, 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不准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八、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卡)。
   
十、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应考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否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
 
 

公务员录用考试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作了如下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或事后发现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或抄袭、协助抄袭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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