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发布《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等8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23号)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会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际,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8月19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对照表》:(PDF格式),(Word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