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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公务员面试热点:重拳整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http://www.zjgwy.org       2018-02-11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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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是浙江公务员考试的必要环节之一,在面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样重要,下面是公考通网校(公务员考试视频课程播放平台)老师提供的公务员面试热点并附有热点解读,供考生参考。

  时值岁末,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再次进入视野。讨薪难,可以说是一个老话题了,如何给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吃颗“定心丸”呢?人社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重拳整治欠薪,确保让农民工兄弟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

  出台背景

  近年来,受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是当前劳动保障领域的突出矛盾,一些地区因讨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发展。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各级人社行政部门通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性工作。为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人社部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并予以积极落实。

  积极意义

  《办法》的出台,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一是对于广大农民工兄弟来说是福音,是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措施。“黑名单”管理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和社会信用体系评价,使得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震慑和警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规范用工行为,及时发放工资。二是推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继人社部去年制定下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之后,在今年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信用监管提供依据。

  重点解读

  1、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

  《办法》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标准以及哪些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这两条标准基本对应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标准,凡是符合这两种情形的,应当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同时,针对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该条还单列一款“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列入“黑名单”,有利于促进重点行业规范用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

  2、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会面临哪些惩戒措施?

  用人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意味着其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还要面临列入“黑名单”期间的联合惩戒措施和社会信用评价降低。根据《办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此外,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其社会信誉将会受到贬损评价,直接影响到其生产经营及其他社会活动。政府部门通过“黑名单”管理制度,让违法失信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各部门在全社会形成惩戒合力,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使得用人单位形成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自觉意识。

  解决措施

  农民工讨薪的辛酸与无奈,折射着民生难题,让我们用一滴水的力量折射出太阳的光芒,来温暖广大农民工兄弟。从法律、观念、制度等方方面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

  1、通过宣传引导企业树立守法守信意识

  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办法》和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依法公布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

  2、将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纳入政府考核

  用好考核指挥棒,将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纳入政府考核。各级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从严从实考核督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可以把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与干部的晋升等挂钩。还可以将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对于解决不及时,力度不足的地方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甚至造成重大社会矛盾事件的当地政府予以严厉问责,让农民工“讨薪”真正有保障。

  3、依法依归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真题练习

  1、以 “春运”、“农民工”、“回家”串词讲述一个感人的故事。(2015年7月20日青海公务员)

  加分回答:

  (故事发展)执法人员向用工单位讲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列入“黑名单”期间,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农民工小李的单位担心被列入“黑名单”,结清了小李和工友这一年的工资。

  (故事结尾)领到工资的小李去街上给父母买了新衣服,给上小学的女儿买了新书包,背上沉甸甸的包裹,小李踏上了回家的列车。虽然春运的路上有点拥挤,有点辛苦,想到自己这一年劳有所得,这一年的工资可以让家人过得更好,小李脸上乐开了花。(“春运”“农民工”“回家”这几个字,一般考生容易想到春运期间车票难买的问题,会以此为中心讲故事,而围绕政府帮忙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算是“另辟蹊径”,立意新颖;同时,答题时具体说出人社部最新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体现考生对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了解,无形增添了答题亮点。)

  2、领导派你去调查全市企业农民工发放工资问题,怎么做?(2016年2月26日下午国考)

  加分回答:

  对于农民工朋友,我会深入企业、工地以及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区域进行调查了解。我会询问他们是否及时足额领取到了工资、工资发放形式及时间。是否遇到过拖欠工资的问题,如果遇到这种问题,他们维权方式,比如是否会申请法律援助或者运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便更全面的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对于农民工发放工资问题的调查,除了围绕是否及时发放展开,还可以了解农民工讨薪维权方式,以便更好的调研到农民工发放工资问题。一方面丰富了调研内容,另一方面也展现了考生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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