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刑法修正案开始讨论“醉驾入刑”后,醉驾的关注度,果然直线飙升。这也是意料中的事儿,从车船税被围观的强烈程度,就能大致估算出有车族有多少了。单从数量讲,咱早进入汽车社会了,虽然相应的汽车文化还没跟上。这么说绝非妄语,司空见惯的闯红灯、酒驾、醉驾、飙车等,就是汽车文化不成熟的标志。而“醉驾入刑”突然引起关注,也有这方面原因假如车主都能坚守酒后不驾车的底线,醉驾入刑,绝无现在这动静。
退一步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醉驾入刑也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按说不会引起某个群体的相对不公之感。可是,怪就怪在这儿,据说该新闻引起了一个群体的严重焦虑。在审议中,有人大委员认为醉驾即入罪对公务员不公平,因为公职人员犯罪后一般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后果很严重”。
不管以如何平和理性心态来试图理解这个诡异的“不公感”,我们都觉费解。首先,“醉驾即入罪”是否严苛,当然仁智自见。不少司机
朋友可能都觉得这规定不“人性”,贪杯的朋友更感到莫大压力。压力本应平摊的,为何公务员单单感到特别“严重”呢?
公务员犯罪后要面临开除处分,但这只是一个内部管理条例。法律显然不能以特定群体的内部规定为考量依据。否则,其出台之时就已被贴上特权法案的标签了。也就沦入古时“刑不上大夫”的陈腐窠臼,背后是典型的特权思维和逻辑。
再者,犯罪或遭开除,也并非独家规定。按照一般合同,不少单位都有类似明文或不成文规定。所以公职人员的不公平感,无从谈起。何况,对照现实,公务人员因掌握着更多社会和人脉资源,在人情社会,公务员的轻微违法违纪,很少被追究。即便“醉驾入罪”写入刑法,执行中会不会遭遇人情阻力而大打折扣,都还未可知。就如对于贪腐,刑法也有严酷规定,但那些动辄受贿上亿的巨贪,真正被正法的也没几个。而对小老百姓的执法不但很少打折,甚至还有不少无辜良民被“钓鱼执法”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醉驾入刑到底对谁
不公,还真很微妙。
从文化传统和心理习俗上讲,中国素来“有以吏为师”的传统。公职人员遵纪守法,自然是底线,就算不搞道德绑架,不要求公务员率先垂范,依高于社会平均值的道德和法律标准行事,至少他们也该和普通民众一样遵守相同法律条款吧。从这个角度讲,上述规定也不存在对公务员严苛的问题。
而熟悉现代政治规则的也该知道,政府受雇于民,民众让渡私人权利是为了让政府和公职人员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而集纳了大多数社会资源的公权部门和公职人员,很容易拿公共资源谋私利。所以,公务人员必须让渡部分私人权利,以接受严格的公共监督,官员财产申报就源于此。而普通公职人员即便不需申报财产,总得在遵守法纪上和大众保持一致吧。
你看,道理都快说尽了,结果还是不明白公务员对于“醉驾入刑”的不公感和委屈感从何而来。谁能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