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是第五个中国城市无车日。据住建部透露,今年承诺开展“无车日”的城市新增19个,达到143个。但与此同时,针对“无车日”的非议也日渐增多,如抱怨“无车日”让生活更“添堵”。媒体梳理发现,“无车日”当天青岛、济南等全国多个城市的交通状况比平日更拥堵(9月23日《东方早报》)。
看来华丽的“无车日”并没有触到城市那根拥堵的神经。一方面是城市管理者把“无车日”当成了一场时尚秀,意思一下就行了;另一方面是城市的主人们不愿意为城市的拥堵承担自己的那份责任。看来“无车日”虽然来,但“无车日”所代表的精神还离我们很远
添堵,狭隘思维的必然产物
在“无车日”走进中国的第五个年头里,不管是否情愿,我们都得承认,“无车日”之于中国虽然仍然维持着外在的热闹,如参与无车日的城市越来越多,但其内在的活力实际上在暗中已经疲态尽显、愈来愈流于一种徒有其表的形式和“走过场”。
表现之一,参加“无车日”活动的城市虽然不断增多,但许多城市实施“无车”的时空范围均已日渐缩小。如在昆明,尽管已连续参与五年,但活动范围不得不大幅缩小:禁行区域仅仅局限在四条环路上,禁行时间也缩短为早上十点到下午三点。偌大的城市,仅仅只在4条路、5个小时内施行“无车”,“走过场”的意味无疑十分浓厚。
表现之二,虽然大部分民众对于“无车日”仍持支持的态度,但怀疑乃至不配合的情绪也在不断增强。如广州日前进行的一项以“无车日,你会开车出行吗”的调查显示,尽管55%的网友选择了“响应号召,不开车出行”,但同时也有28%的网友选择了“不但会开,只要有需要,也会开进禁行区”。
“无车日”何以日渐沦为“走过场”,甚至反而“添堵”?客观方面的因素当然有很多,如目前在我国,轿车仍处于快速进入家庭的阶段,在与日俱增的私家车面前,实施“无车日”的难度在不断提高。但深入检讨,“无车日”的“过场化”和“添堵”,在很大程度上其实也是我们在组织实施“无车日”活动中过于狭隘、肤浅的价值观念造成的。
比如,对于“无车日”,往往仅看到了其“无车”的一面,而没有同时意识和充分重视到其“有车”的一面——公交车辆的普及、便利程度依然十分低下,选择自行车出行依然显得困难重重。再如,仅仅只强调了“无车日”中道路上的“无车”,而没有更深入强化人们心中的“无车”——并没能将作为绿色环保理念的“无车”,真正传递普及到人们的内心深处。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作为承载传播特定环保价值理念的“无车日”活动,原本首先就是一种形式,但同样必须承认的是,如果“无车日”活动不能充分地起到承载传播其固有价值理念的作用,不能深入人们的内心——真正唤起人们对汽车与人、人与环境关系问题的反思、警醒,而仅仅停留在“一日路上无车”这一表象形式之上,那么“无车日”也就似有若无、名存实亡了。强行为之,“添堵”自然在所难免。
所以,要想避免无车日“走过场”、流于形式,关键还在于,我们能否正确理解全面把握“无车”的丰富内涵,并将这一内涵中孕育的“绿色”“环保”理念真正赋予灌注到“无车日”的活动中来。比如,为“无车”创造一个足够优越的“有车”环境——大幅提升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打造真正具有足够舒适度、便捷度和吸引力的公共系统。对于“无车日”的“无车”、“禁行”,尽量少诉诸外在有形的交通管制,而尽可能地鼓励引导人们主动自觉地选择“无车”出行。再有,敢于动真格地拿中国国情特色的“公车”开刀,尽可能地予以全面裁撤,让官人公车做“无车”的先锋、表率……(张贵峰)
无车,牺牲不能只对公众利益
靠“无车日”恐怕并不能真正解决中国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因为虽然是无车日,但是这样的无车只是倡议,并没有多大的约束力,因此一个人在这一天开车不开车,往往还是靠自觉。无数的事实证明,靠自觉来约束社会,往往效果很难令人满意。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如何让人少开车,恐怕还不能完全靠个人自觉,政府要有一定的措施。如何采取措施让人少开车呢?笔者想到了新加坡在这方面做法。在这个国家有一种特殊”特权车“,这种车挂的是红色牌子,与中国横行无阻的特权车不同。挂这种牌子的车,只能在周末、节假日、早7点以前和晚7点以后行驶。由于车主做出了牺牲,减少了行驶,缓解了交通,政府就给予补偿:买车半价,保险费、养路费等半价。如果拥有这种牌子车的人在工作日,或其他非允许时间有急事需要开车,那也不要紧,去买一张特别行驶证就可以。
这样的办法起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首先是满足了人们拥有汽车的愿望,也有助于拉动国内的消费。由于车子只能在周末、节假日、晚7点以后等时间段行驶,很多人把开车的时间放在周末、节假日、晚7点,即使下班,也会到咖啡店喝杯咖啡,与朋友聊聊天,等到7点以后回家,这不但减少了城市拥堵,还有助于旅游、餐饮和其他服务业的发展。
新加坡的做法不能不对我们有所启示,减少城市交通拥堵,不能靠公民自觉,不能只让公民牺牲,作为政府也要有”牺牲“精神。我们的一些城市,为什么对城市无车日很热衷,而对其他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方法不是很关心,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都是公民做出牺牲,而政府没有任何损失。而新加坡却不同,由于买车半价,保险费、养路费等半价,这些减下的费用,都由政府买单,这给政府带来很大的损失。
减少城市交通拥堵,需要政府和公民共同发力,无论单靠哪一方,都无法很好的解决拥堵问题,新加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由于公民的车子在很多时间不能开,车主做出了牺牲,作为政府当然对他们应该有补偿。
单靠个人自觉的“无车日”,即使有效,也只能是在一天。而要一年365天都让人们减少开车,公民的付出必然会很大,作为政府就应该用补偿来鼓励人们这么做。当然,对不遵守当初限制开车的约定,还要有惩罚措施。如新加坡对有人不遵守规定,在非授权时间开车,或者利用过期特别行驶证开车,受到的处罚是很严重的,不仅要罚款,还要坐牢。
这样有鼓励、有补偿,还有惩罚,岂不比单靠提倡要好。如果我们能遵循政府和公民共同承担限制开车带来损失的原则,那么我们很多人一年365天也能做到不开车、或者少开车。只是政府有没有这点牺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