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媒体报道,深圳率先为社会建设立法,并探索将学前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基本卫生项目免费。26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创新促进条例(草案)》议案,其中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多个亮点引人瞩目。
15年免费义务教育以立法方式来完成,这就意味着,虽然深圳的政府行政长官会换人,但15年免费义务的教育措施,作为一项法规,仍然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任何行政力量都无法撼动,从而保证了免费义务教育的持久性、稳定性,因此具有深刻的价值意义。
事实上,近年来,媒体不乏一些尊师重教、免费教育的报道。比如被温总理十多次批示“决不能让民勤成为第二个罗布泊”的甘肃民勤县,创造了教育奇迹:这里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5%,高等院校综合录取率达90.04%。近年来,民勤县在县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教育财政拨款每年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还有云南嵩明县政府的慷慨办学行为:政府官员至今还在上个世纪70年代建的老房子里办公,书记、县长的办公室都是“蜗居”,只要进去3个人就转不过身来;而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从2007年以来,全县财政收入大部分投入教育,迄今已建成44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都是凭良心办成的。
但笔者以为,这些公共决策的出台,多是以某个领导人的喜好决定的,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程度。领导人更换以后,公共政策很可能就会出现“人走茶凉”现象,免费应该担当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将大打折扣。免费公共品因此沦为某些领导人的“行政政绩”,降低了免费公共品的信用度,也会伤害群众的感情。
而深圳的“立法免费”,则可以有效避免这一点。所有的免费措施,不是为了装点门面,而是为了造福群众;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深入持久的制度化突进;不是季节性的免费,而是法律化免费,从而让公共品的公共性、公益性和反哺性,得到积极落实。
深圳为15年免费义务教育立法提醒我们,为了给群众提供更多稳定、深入和持久的免费公共品,更应该“立法在先”、“制度先行”,让免费思想深入人心,成为法律意志,从而带来更多的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