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关于柏乡县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收取赞助金一事,河北省柏乡县向媒体公布此次共有53名入围考生交款共计291万元,现已如数退还。柏乡县委、县政府认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为事件主要责任人,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该局副局长行政记过处分。(见2月12日《新京报》)
连日来,身陷卖编制事件漩涡的河北省柏乡县,试图以退还违规收费和问责当事人的“急就章”公关手段,尽快平息事端、摆脱危机。不过,公众对此并不买账,反而衍生出“壁虎断尾”、“丢卒保帅”的诸多质疑。
众所周知,事业编制是由县政府严格掌控的人事大事,敢于公开向53名入围考生收取巨额赞助费,人社局局长恐怕做不了主,更何况巨额收费是打入“柏乡县教育支付分中心”的账户,人社局长以自己的违规风险为他人做“嫁衣裳”,除非“上级有令”,这样的“傻事”堂堂局长大人岂能亲为?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当地要求入选人员进行“公益赞助”,应该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一位报名应试者表示,“在政府工作的亲戚说,即便考上了也要准备8万元,考试选中后会给出账号,把钱打入账号,凭借打款凭据办理人事手续”。而这种考前“告知”却恰好与招聘后人社局的“明码标价”不谋而合,足见“收取赞助金”即使没有公开规定,至少也得到了主管者的默许,至于将“公益赞助”更名为“岗前培训”,无非是为了与“柏乡县教育支付分中心”的账户吻合。
在现实生活中,先于上级问责之前尽快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已成为一些涉事方的舆情公关手段,“先下手为强”不仅可以缓解舆论质疑的压力,也可避免“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尴尬,更可凸显当地官方主动问责的“不护短”,可谓一举多得。而问责执行者、放过决策者,也已是一些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潜规则。
当然,作为当事人的人社局负责人,的确难辞其咎。但“卖编门”绝非简单的“乱收费”问题,事件折射的事业编制管理失范和权力敛财的畸形思维,才是值得认真反思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