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在中牟县拍卖超编公车一事中,主持该批公车价值评估的钟垒,身兼主持此次拍卖的拍卖师职务。
所有欲盖弥彰,不过一语成谶。一连串的“反常”,不过为了杜绝真相流传后的种种联想。
还是网友说得好,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编故事。回头看这件事,确实多有悬疑:一者,既然按规定,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必须互相独立,那么,为什么程序上要趟浑水?二者,既然相关部门认为这种“二合一”的兼职并无不妥,为什么要抵死狡辩,在网络公示中动用“橡皮擦”?三者,一个买主竞拍到的车里,竟然就出现4年未年审、无法打火、违章未处理等问题。竞标前不把这些情况讲清楚,算不算交易欺诈?至于“年审”、“违章”的赖皮,难道真是某些公权VIP露出的小尾巴?
39.11万元的成交价格是多是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拍卖超编公车不能成为权力私相授受的一个“新财机”。
主动拍卖当然是好事,但如果卖不好,恐怕又会为新的寻租开辟道路。公众的担心显然不是多余的,在买卖问题上,少数权力往往有极端的倾向:只买贵的,只卖便宜的。专家估计,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国有资产每年损失量达5000亿至6000亿元,约占当年GDP的6.6%至8.6%。
这种异化的“改革成本”,既可能是失范权力的最后一搏,也可能是公权自肥的一种惯性。凡涉国有资产或公共资源交易的地方,就当以最大限度的避嫌求得最小限度的损失。于此而言,没有什么比“无赖假定”更合适、没有什么比公开的监督更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