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日前在京发布《中国农民经济状况报告》,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在2011年已达到0.3949,正在逼近0.4的国际警戒线。收入最低的20%样本农户,与收入最高的20%样本农户的收入差距有10.19倍。专家介绍,与改革开放初期的0.29相比,中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已大大提升,“马上可能跨过警戒线了,是在合理区间的末端”。
这一调查结果为我们呈现出一幅触目惊心的农村社会图景。这其中,一部分农民收入可观,生活丰裕,已经绝尘而去;而另一部分农民,却依然挣扎在贫困泥淖中不能自拔,如果没有外力的援手,怕是很难真正实现可持续的发展,甚至还有可能继续沦陷下去。这样的情形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警惕,并相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以防范农村内部贫富差距的恶性扩大。
以往人们可能习惯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异,并为此作出了诸多艰苦的努力。只是,过于专注于城乡差距的应对,却不免忽略了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而这种差距可能产生的危害性、破坏性,并不比城乡差距更小。在城乡差距尚未得到有效缓解的情境下,如果再叠加上农村内部的巨大差距,双重的挤压、双重的沦陷之下,必将对中国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产生深远而深刻的影响。有没有足够的弹性承受这样的挤压,对于政府而言,绝对是严峻的考验。
时下的农村社会,早已不再是先前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村了。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工业收入、现代集约农业收入的增加,特别是打工收入的增加,在造福一部分农户的同时,也使得农村居民的收入越来越倾斜,贫富差距越来越拉大。在东部一些农村,工业经济的辐射十分普遍,很多农民投身其中,并切实受益。而西部一些地区的集约农业,其发展势头也十分看好。
另一方面,与权力资源的分配同步。这些年来,农村的经济社会资源也越来越高度集中在一部分人群手中。这也势必造成一部分农民的率先富裕、越来越富裕,而那些无权染指公共资源的农户则每况愈下。比如,很多政府补贴的农业项目,往往沦为少数有话语权农民的禁脔;而社会捐助的分配,在很多农村也难以称得上公开公正公平。长此以往,必然导致贫者愈贫,富者愈富。
此外,城市化的高速推进,当然造就了一批“富豪农民”,却也挤占了原本属于全体农民的公共资源。城市近郊的农民,往往能够得到比远郊更为丰厚的土地回报;而议价能力更高的村庄,也往往能够获得更大的占地补偿。
可见,农村内部的贫富变化,本质上依然是公平性缺失所导致的分配不均衡。因此,欲求缩小农村农民之间日益拉大的收入差距,则首先应该实现权利平等,要让农民都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不能听任农村在少数人的掌控之下继续沦陷下去;其次,必须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的社会保障,不能满足于“低水平、广覆盖”的成就,而是应该探索对农村贫弱群体实施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兜底”政策,不然,这部分人群就永远不可能有体面的生活。
一个衣食无忧、健康快乐的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基本保障。“驱动力”也好,“蓄水池”也罢,农村农民都应该获得最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都应该葆有基本的权利平等。一旦底层沦陷,则必然危及中国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