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审批项目,都对应着一项具体权力。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可称“正面清单”,是对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的要求
公布审批部门、解释设定依据、明确审批对象……近日,国务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其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释放进一步规范“印把子”的强烈信号,划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清晰路径,更让人看到约束权力、简政放权的坚定决心。
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便作出承诺,至少要取消、下放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1/3。“言必信,行必果”,截至目前,中央政府分五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取消下放任务已完成1/2。“自我革命”“壮士断腕”,政府用实际行动履行诺言,收获了市场和社会的一致点赞。有企业主感叹,坚持这样做下去,就不用再为一个公章操碎心、跑断腿了。
诚如专家所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回顾2013年总理记者会、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和今年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简政放权始终都是“当头炮”。此次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更是政府晒自己的权力家底。锁定“底数”、接受监督、听取意见,这一举措抓住了牛鼻子,能起到一石三鸟之效。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还常有“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的数字游戏,也常有“有利不放、无利推让”的隐性规则。的确,每一个审批项目都对应着一项具体权力,调整之难可想而知。要改到实处、取得长效,需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次公开的目的,就在于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同时进一步摸清家底,便于精确锁定改革目标。此外,开门搞改革、广泛听取意见的方式,有利于凝聚众人拾柴的心劲儿,集萃群智,不断为后续改革出新招、谋实效。
行政审批制度的大动作,与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相契合,彰显了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廓清了政府运行的权力边界。下发通知中,“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迈进”的表述也颇耐人寻味。如果说对市场主体日渐明晰的“负面清单”,意味着“法无禁止即自由”,那么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可称“正面清单”,是对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的要求。政府部门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履行审批职能,清单之外事项皆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一正一负,必将激发巨大的发展正能量。
公开不是目的,更不是为了固化现状,而仅仅是改革的开端。下一步,需要的是让公开真正发挥效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该留的留、该放的放、该规范的规范。一方面,确保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在动态中保持含金量,不走形式;另一方面,也应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清除变相审批的土壤和空间。在此基础上,创新机制、畅通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不落空。
庖丁解牛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公开权力清单,同样是行政审批改革的关节;而行政审批改革,又可谓政治改革、经济改革的肯綮。从削减数量到公开目录,表明这一重要改革已不再只是盯紧数量,而是在向深水区挺进,这正体现了“积小胜为大胜”的改革策略、“蹄疾而步稳”的改革节奏。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也都需摒弃急功近利的改革观,真正从大局着眼、从长远出发,才能真正探索出一条新路径、开拓出一种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