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应是聘任制试点的局外人
2013年12月,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公告,浙江省首次聘任制公务员选择在义乌市试点,面向全国高薪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近日媒体报道,经过近5个月的资格审核、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5名聘任制公务员将于近期走马上任。
“公务员聘任制”,一度被视作一个新鲜的名词。其实它虽然算是舶来品,各国对多数公务员实行聘任制是国际趋势,但却早已融入了中国,成为了中国现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部分,《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公务员聘任制已经法律确定,而且近年来相关试点不断增多,在此种背景之下,为什么公务员聘任制星星点点的新闻还是能够激起舆论的涟漪?毫无疑问,这首先缘于公众对公务员行业的主观认知。“铁饭碗”、“只上不下”“能进不能出”……不管类似界定是否完全契合实际,但不必讳言这就是多数人对公务员行业的一种既定印象。而聘任制公务员正好是对既定形象的颠覆,一纸聘任合同打破了“终身制”,薪酬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使得聘任制下的公务员宛如一名企业员工,而在管理方式上,由于聘任制公务员作为政府雇员的角色,其与上级和单位的关系自然淡化了“科层制”色彩,管理的依据主要决定于聘任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则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像通常机关那样诉之于更高的行政上级。
由于公务员聘任制的上述特点,人们对其寄予“去官化”、“打破铁饭碗”等一些期待便在情理之中了。而浙江首次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看点还不仅于此,从舆论反应看,“高薪”、“起步价30万元”等新闻元素尤其为公众所关注。
作为一个县级市,义乌首批招聘5名聘任制公务员年薪至少30万元是否偏高?在对协议工资制有所了解者眼里,此问纯属多余。从浙江方面最初的公告中可以发现,义乌此次招聘对专业技术性的要求很高,以如此之高的要求招聘雇员,只能参照市场价格按需定价,因为市场中的每一方既是选择者也是被选择的对象。
现实生活中,公务员队伍中的一些现象既让公务员自己不满,也常激起舆论的诟病。最突出者在于,可能“干好干坏一个样”,也可能“因人而设岗”而导致人浮于事。浙江按照对特定人才的特殊需求,以市场价格为参照对聘任公务员实行高薪,岂不正是对陈旧经验的一种革新?义乌此举赢得掌声自在情理之中。
尽管可以认为公务员聘任制具备某种“鲶鱼效应”,但这种激活的力量究竟有多大需要客观看待。即使把视角缩小到义乌一地,区区6名聘任制公务员对全市公务员队伍所能产生的冲击力也不难想象。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不仅因为几乎所有的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其实施的范围都太小,而且还由于这是一个把现有公务员放在一边的改革。以义乌为例,尽管其对人才的要求相对较高,但全市所有公务员中是否就没有一人符合标准?
从这个角度出发,针对公务员聘任制的一些疑虑似乎并非全无道理。对现行公务员制度实行包括聘任制在内的改革是因为痛感队伍规模过于庞大、行政成本畸高、行政效率也不尽如人意,但如果实施的结果证明,不但队伍规模照旧,而且因为聘任制公务员的加入行政成本不降反增,是否会授反对改革者以口实?
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已经在全国多地启动,其最终会走向哪里令人关注。有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谈及义乌此次招聘时称,虽然义乌方面表示聘任制公务员合同到期有不再续签的可能,不存在“变相铁饭碗”,但具体如何考核和实施还没有一个制度性的办法。相信这并不是义乌一地的问题,放眼全国,公务员聘任制至今没有统一的细则,如何界定专业技术类公务人员与执行类公务人员也缺乏明晰的边界。这应该是全国范围内都要尽早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