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7月1日陈光标在辽宁抚顺祭扫雷锋墓。他向雷锋墓献上了鲜花,同时还献上了《纽约时报》等外媒报纸,上面有关于他美国慈善之行的报道,陈光标称自己是“来向雷锋叔叔汇报美国之行的成果”,随后在雷锋墓前磕了三个头。这次活动被称为“汇报美国感恩之旅”。
陈光标“感恩”,感念的当然不是美国人之恩,而是雷锋之恩,因为据他自己说,他的美国“慈善之行”是去发扬雷锋精神的。“慈善”(charity)又称“善事”,拉丁语(caritas)原义是宝贵、贵重、珍惜,指的是对他人深沉的“无限仁爱”,是基督教的信仰、希望、仁爱三美德中的一种。仁爱的赠与是一种善良意愿的社会活动,给予需要者关爱、帮助、赞助,默默奉献,完全不问名利的回报。陈光标在《纽约时报》上登广告,满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的,且不说慈善的深沉之爱,就是拿雷锋的“做好事不留名”来对照,他做的真是“慈善”和“好事”吗?
对这样的质疑,总是有人反驳说,人家陈光标花的是“真金白银”,是他自己的钱,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别人管得着吗?正是因为他花的是真金白银,所以他用钱去做的是消费,不是慈善,不仅是消费,而且还是炫耀性的消费。
“炫耀性消费”(连同“炫耀性商品”)是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托斯丹·范伯伦(T horstein Veblen)在《有闲阶级论》(T he-oryof the Leisure Class,1899)一书中首先提出的。炫耀性消费是指以表现财富为目的而花费于商品或排场的消费行为。炫耀性商品是经常用来凸显身份、地位的名贵物品(珠宝、豪车、名表、名包),是一些在别人面前炫耀,让别人眼睛一亮的高档奢侈品。奢侈品的价格越高,消费者的身份地位就越高,所以越贵,反倒越有人愿意购买,因为买的本来就是满足虚荣心,而非物品本身。
今天,离范伯伦《有闲阶级论》出版已过去了一个多世纪,这期间美国富人的素质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让一个人在社会里显得出人头地、出类拔萃、有头有脸的标准也已经有了很大改变。如今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地方,物质财富的简单炫耀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能获得社会尊敬,所以,有的富翁愿意花一笔钱去资助总统或别的竞选,日后有机会也许就能得到一个到某个小国担任大使的职位,以获取社会地位。人们尊敬大使,未必尊敬富翁,尤其是暴发户。大使的身份和荣耀比富翁要高得多,所以更值得炫耀。
炫耀性消费购买的不一定是高档物质奢侈品,还可以是另一类奢侈品——— 高知名度、高姿态,或政治和道德上的高调自我夸耀。陈光标先是用人民币,后来又花美元,购买的正是后面的这些奢侈品。中国富豪们大多属于“先富起来”的那一拨人,从开始到现在,在普通人眼里,只要富得能买得起各种名牌,拥有豪宅名车,就足以让一个人在人群中炫耀,在社会里被当成“精英”。“富豪”被看成物竞天择的宠儿,因为他们是能人精英,所以财富在他们手中会累积起来。他们享受一般人享受不到的东西,生活奢侈。不过这对社会有益,因为他们的成功是对穷人的鞭策,使穷人以努力工作来克服天生的劣势。
和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一样,当今中国富裕的最大问题就是阶级结构的不良。富人们精神贫瘠、趣味粗俗,他们只有在炫耀物质财富的时候,才能显示出自身的优越,他们在消费时总是强调商品的昂贵价格,知道每一件物品的“价格”,而对任何东西的“价值”却一无所知,也毫不在乎。例如,在暴饮暴食的时候,他们在乎宴席的价格,但无视食品、粮食的价值。如果社会觉得,只要他们花的是自己的真金白银,别人就没资格批评他们,那么,食品和粮食也就不再是值得珍惜的东西(“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但是,时代毕竟在变化,一旦许许多多人都有了炫耀性消费的能力,它也就不再能足够地让人炫耀。官能娱乐的炫耀性消费———美食、饮酒、豪宅、名车和各式各样的性关系———是有限度的。而且,经历过一段时间以后,不再像以前那样为人赞赏,反而会成为人们批评的对象。于是有的富人开始尝试用财富创造尊敬。他们有的摇身一变,成为拥有半官方身份的“知名人士”,而别出心裁的陈光标则投身于炫耀性的高调慈善。他只知道慈善的价格,却不知慈善的珍贵价值。当慈善被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用作一种个人沽名钓誉和表现政治正确的手段时,慈善原本的高尚目的和人道内涵也就被毁掉了。陈光标的炫耀性慈善是有害的,因为它破坏的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正确慈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