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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时评:乐见“自赠锦旗”的正能量
http://www.zjgwy.org       2014-11-19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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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君子,心不黑;非小人,不缺德。”17日中午,一名27岁河南驻马店男子李某带着锦旗,找到羊城晚报驻深圳站记者。他手中的锦旗,是为了表扬自己在16日晚捡到一个装有2200现金及银行卡的钱包后打算“拾金不昧”。据他自称,在此之前,他还曾到某报驻深圳记者站求曝光,但遭到冷待。(11月18日《羊城晚报》)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能把一桩拾金不昧、完璧归赵的寻常好事,折腾着做成“自赠锦旗,寻求报道”的八卦新闻,这样的张扬和作秀,也难怪有网友要戏称其“与标哥有一比”了。也算是“苦心人,天不负”,还真有当地的知名媒体,满足了他这异想天开的求赞愿望。而听闻此事,笔者同样也乐见这种“自赠锦旗”的正能量。

  少见未必多怪,但招致争议倒是必然的。网络之上,跟帖之中,对此“奇葩”之举的看法,可谓是截然不同。一种颇显宽容,称小伙子心地不坏,可能不符合国人需谦虚的心态,没必要去过于求全责备;也有“眼里容不得沙子”者说,善是一种涵养,只愿付出,不要回报,否则便是一种伪善了。在我看来,两种议论其实并不相悖:高调也好,低调也罢,只要做好事本身不是一种刻意制造的假,或者“沽名钓誉”的前提是在真诚帮人,“自赠锦旗”的娱乐化心不黑,除了平添发噱笑料,倒也不致带来什么社会负面影响。

  乐见“自赠锦旗”的正能量,其有利之处至少有二:一是把拾得的钱物送,如数送还到了失主手中;二是无论这种媒体表扬是闻风而至的,还是自己“讨”来的,终究有助于能够促使更多的人去拾金不昧。所以,不管这位在深圳的河南小伙子是出于为家乡“正名”,还是纯粹想要过把“登报表扬”之瘾,我认为这些都已属于细枝末节,想到和做到了“不义之财绝不取”,就是一种值得点赞的为人好品行。

  乐见“自赠锦旗”的正能量,看起来疑似河南小伙的“功利化不缺德”,但对社会风气来说,哪怕他送还钱包换得的只是一种“虚名”,总比某些人根本不顾“名声”的重要,满脑子都是不择手段的“贪钱”念头要高了不少级别吧。稍稍说开去一些,现实中有些暗藏的贪官污吏,既霸着精神荣誉,又攫取不法钱财,若给这些人颁发货真价实的奖牌和奖状,还不如拾金不昧者的“自赠锦旗”更显可贵与可爱呢。

  有道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看罢“自赠锦旗”的正能量,倒也启发了我们,弘扬正气,培植善念,未必总要抱着一种“高大上”的要求和心态;哪怕像深圳的这位河南小伙那样,只要确确实实的“心不黑,不缺德”,其想通过做好事获得一点“甜头”与“好处”,也就未尝不可。而这,与稍早之前媒体热议的“有过劣迹的人能否申报见义勇为”,似乎也有某种“相通相近”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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