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通江县公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除了对公职人员办酒席进行规范外,还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只允许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酒席。消息一出,引来网友热议。
当地政府的初衷自然是好的。大摆筵席,助长了奢靡浪费之风,政府部门加以正确引导,实属必要。然而,老人年满70周岁及以上才能每隔十年办一次寿酒;操办酒席必须提前出示相关证明,到辖区村或社区申报备案;未经申报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这样的规定,除了经办方是村委会或社区,看上去如同行政审批。尽管该县回应称,通知的出台是建立在当地的具体县情上,也是老百姓的希望,但仍然难以回避“管得太宽”的议论。
政府部门可不可以干预民间习俗,能不能动用行政命令和公共资源加以管控?类似的做法,不是没有地方试过,但效果并不好。比如湖北襄阳某村就曾下发“管理办法”,规定普通职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烟不得超过2元/盒,喝酒不得超过20元/瓶,违者罚款,引来一片恶评。事实证明,即便是以乡规民约的形式约束社会风气,也要注意“姿态”和“尺度”问题:是强力推行还是有序引导,是一棍子打死还是实事求是?把握不好这样的尺度,就很可能既达不到倡导新风的效果,更引来群众的怨言。
对于民间的攀比浪费之风,除了行政强制,有没有更好对策?最近几年,社会舆论对面子心理和浪费之风的反思一直在深化,“光盘行动”这样的民间自发之举也产生了广泛影响。让社会自身去培育纠错机制和向善自觉,恐怕比一个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来得更为妥帖。另一方面,我们常常说“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这可不是一句空话。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就是“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为政者对社会风气起着率先垂范的引领作用。就目前来看,通过涵养崇清尚俭、不慕虚荣的党风政风来带动社会风气转向,恐怕才是政府形塑社会风气的合理方式。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解决问题之道,不仅仅只有“政府管起来”这一种。碰上任何问题都要“管起来”,结果很可能是越俎代庖,费力不讨好。什么时候该管得松一些、少一些,什么领域该管得严一些、多一些?至少应该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原则,应该符合社会基本预期、契合社会价值共识。唯有找到了方法、掌握了尺度、划清了边界,政府、社会与公众才能各安其位,在相互促进中共同移风易俗。
事实上,移风易俗决非只有“禁”和“罚”一条路。前不久还有消息说,天津某地居民如果丧事从简,政府将给予资金奖励。这是不是解决问题的不同思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