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技创新 转变发展方式
科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科技创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我省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必须要有强大的科技,有众多高水平人才,这是我省发展的力量所在、后劲所在。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科技创新需重视企业的作用,使其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体力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市场需求最敏感,对技术创新的要求最迫切。我省科技优势没有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关键是企业没有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科技型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少,缺乏知名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扶持和发展科技型企业,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能力。
推进科技创新需培育和引进人才,使其为转变发展方式发挥支撑作用。“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功。”无论是转变发展方式,还是科技创新,都要坚持人才为本。要坚持人才自主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稳定现有人才与培养后继人才相结合,采取利益激励、项目带动、团队建设、培训交流等多种措施,同时,还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鼓励政策,促进科研人员走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投身生产实践,使科技创新带头人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作用。
推进科技创新需明确政府的责任,使其为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护驾之责。在推进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的征程上,雄关漫道,其路修远,掌握着广泛资源的政府对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进行支持并明确自身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例如,政府对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大力支持,使芬兰在电信、生物以及环保技术等众多领域拥有许多世界领先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同样我国政府也应明确自身职责,提供法律、税收、财政上的支持,创造良好环境,为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护驾之责。
“得时无怠,时不再来,天予不取,反为之灾。”推进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战略机遇。在此关键之际,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尤为紧迫,我们必须重视企业的作用,使其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体力量,培育和引进人才,使其为转变发展方式发挥支撑作用,明确政府的责任,使其为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护驾之责,从而实现我省的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