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12月20日,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人工堆土滑坡事故,附近西气东输管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6人失联。
人们不禁要问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应以什么为重?为什么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深圳余渣泥土堆积造成的滑坡不是个案。究其原因是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的滑坡。
【分析】
一、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在城市建设中重审批、轻监管督查或疏于管理督查。无视建筑的实用价值,过早拆造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埋下安全隐患。无论是道路、桥梁,还是楼宇建筑都有豆腐渣工程、短命工程,这不仅危害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恶劣影响,更严重的是政府的诚信越来越多地遭到质疑。
2.前后任官员缺乏连续性,出现的过早拆现象多数是以权代规的产物。因商业利益和政绩形象造成建筑拆除的占81%。 相比英国、法国、美国建筑平均使用寿命分别132年、102年、80年,我国建筑平均使用寿命只有20~30年。
3.我国在城市发展中更多地侧重于经济发展,依靠经济指标定成效。安全管理战略规划缺失是城市建设中普遍现象。很多城市的居民区和商业区建筑非常高且密集,缺乏足够的逃生地带;甚至一些危险性的企业与生活区毗邻。一味地追求高效、规模、速度所留下的安全隐患,导致一系列恶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其结果背上后天管理巨额投入的长久包袱。
4.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缺乏统筹和综合管理,地下管线建设往往滞后于城市道路建设。导致安全事故频发,轻则停水、停气、断电、通讯中断,重则因危险气体泄漏引起燃气爆炸等灾难性事故。
二、应对城市化进程问题的几点对策
首先,要建立问责机制,层层问责,直至源头。城镇化建设中,要以绿色生态环境为前提,让绿色生态的理念植根于城镇化建设中。构建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体系,自然生态体系和人居环境体系;建设生态城镇,花园城镇和低碳城镇对不顾环境的承受力,大肆污染与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犯罪行为;对“先污染后治理”的伪科学行为;对以牺牲绿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所谓推动城镇化建设步伐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其次,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构建应以公共安全体系为基础。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对导致建筑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和追究。要切实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处罚要有强度,法律要有威慑。
再次,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注重雨水调蓄设施的多功能运用。我国一方面水资源紧缺;另一方面很多城市“遇雨必涝,遇涝则瘫”。既要重视地上下水道井口的设置,更要注重地下排水管的排查,尤其要重视蓄水池的建设。
最后,建立地下管网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国家要尽快出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更新和利用制度》,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管理,以便对地下管线实现动态更新管理。督促各管线权属单位尽快建立地线管线专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和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对接。切实解决地下管线档案收集渠道不畅通问题,对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后迟交或不交工程档案的单位要予以处罚,保证档案的收集率。信息系统的建立,准确的地下管线档案是确保地下管线安全、健康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