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
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练习及精解(8)
http://www.zjgwy.org 2014-08-22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1.特设性修改,是指为了使某个科学理论免遭被否证的危险,对该理论进行修改或者增加一些新的假定,使该理论不具有可否证性或者可检验性。
下列属于特设性修改的是( )。
A.托勒密体系的学者为了使“地心说”符合观察到的天体运行数据,不断增加本轮的数目。到16世纪,托勒密体系的本轮总数一直增加到80个
B.亚里士多德的信徒为了坚持一切天体都是完美球体的学说,提出月球上存在的不可检测的物质充满了凹处,使得月球仍然保持完美球体形状
C.爱因斯坦为了研究特别大和特别快的物体,修改了牛顿的绝对时空体系,提出了相对时空体系,其中包括光速不变论和质量可变论
D.黎曼等通过修改欧氏几何的第五条公理,创造出了非欧几何学,把数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下列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
A.烟草专卖局为方便市民、扩大市场,特邀请该市的数家有影响的商家增设香烟销售业务,并向他们颁发了烟草专卖许可证
B.某网吧因违规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转营其他业务
C.某人为提高专业技能,特向单位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习,单位领导同意了其申请,并同意在其毕业后为他报销部分学习费用
D.某人为从事运输,去学习驾驶技术。其考核合格并申请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为其核发了机动车驾驶证
3.民法规定,一项允诺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方法作出。所谓明示是行为人直接将自主决定的意思表示于外的允诺方法,包括口头明示和书面明示。
下列不属于明示范畴的是( )。
A.用户以通话形式申请提供服务
B.用户到营业厅办理信用卡手续
C.开车到收费停车场停车
D.授权朋友办理服务申请
4.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
A.当事人妈妈,法院法医鉴定员
B.当事人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5.选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被列入选民名单和持有选民证件的公民。
以下可能是选民的是( )。
A.差3天满18周岁的小刘
B.在押故意杀人犯李某
C.在街边卖水果的王某
D.汪某因某原因未进行登记,不持有选民证件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org/)解析 题目或解析有误,我要纠错。
1.A 【解析】本题的“种差”是目的:使理论不被否证;行为:修改或增加假定;结果:该理论不能被否决。根据这个种差,B不可选,不符合结果的种差。C不可选,因为符合目的的种差,也不符合结果的种差。D不可选,不符合目的的和结果的种差。正确答案是A,完全符合三个种差。
1.A 【解析】本题的“种差”是目的:使理论不被否证;行为:修改或增加假定;结果:该理论不能被否决。根据这个种差,B不可选,不符合结果的种差。C不可选,因为符合目的的种差,也不符合结果的种差。D不可选,不符合目的的和结果的种差。正确答案是A,完全符合三个种差。
2.D 【解析】行政许可必须由市民、法人等进行申请,A不符合这一点,B网吧被吊销执照也并不是申请之后的结果,C虽有申请,但申请对象却不是行政机关,所以不算行政许可的范畴,D项既有公民的申请,又有公安部门的批准,所以属于行政许可。
3.C 【解析】要注意到本题是选择不符合条件的论断。本题的“属”是“方法”,根据此点无从选择,所有选项都是方法。“种差”是方式:“直接”;性质:表示于外;方法:口头或书面。A、B、D都不能选,符合所有的种差条件,只有可以选,因为不符合方法的种差,不是口头或书面的任何之一的方式。所以正确答案是C。
4.C 【解析】根据题意,回避制度针对的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司法工作人员。而C项中住在法院隔壁的同学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5.C 【解析】根据题意,选民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①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被列入选民名单;③持有选民证件。A项中未成年人不具有选法权和被选举权;B项中在押罪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也不具有选举权;D项既然不持有选民证件自然不是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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