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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攻克定义判断三大方法
http://www.zjgwy.org       2010-07-16      来源:浙江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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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格尔说:“逻辑学乃是纯粹理念之科学。所谓理念,就是作为思维抽象要素的理念”。故,让人望而却步。实则处处皆有逻辑,看似不保逻辑,细细思索,均逃不出逻辑的范围。逻辑学在公务员考试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判断推理中。包括矛盾律、概念的外延、三段论、充要条件等。下面,京佳教育综合整理最近几年国考和地方考试中逻辑学的一些试题对以上几点进行分章叙述。

  
    三段论是由两个直言命题作为前提和一个直言命题作为结论而构成的推理,其中两个前提中包含有三个不同的概念。我们把组成一个三段论的直言命题中的主项和谓项统称为项。从三段论推理的结构看,一个三段论推理总共包括三个不同的项,并且每一个项都在三段论推理中出现两次。三段论推理所包括的三个项在逻辑上被称为“小项”“大项”和“中项”。

  
    例如:所有的金属都是闪光的。

  
    铜是金属。

  
    所以,铜是闪光的。

  
    其中小项是指结论的主项,如上例中的“铜”;大项是指结论的谓项,如上例中的“闪光的”;中项则是指两次在前提中出现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那个项,如上例中的“金属”。在三段论的两个前提中,包含大项的那个前提叫做大前提,上例中“所有的金属都是闪光的”是大前提;包含小项的那个前提叫做小前提,上例中“铜是金属”是小前提。

  
    三段论推理是根据两个前提所表明的中项与大项和小项之间的关系,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从而推导出小项与大项之间关系的结论。若没有中项,就推不出任何结论来。因此,三段论推理的实质就在于通过中项将两个前提联系起来,从而推出—个结论。

  
    在公务员考试中,有关三段论的题目主要集中在两部分,一是进行结构比较,一是进行直接推理。而在做结构比较的题目时,就需要分析题干以及选项的形式结构,然后才能选出正确答案。

  
    三段论推理要成为有效推理,就必须遵守三段论的一般规则。这些规则是判定三段论推理是否正确的标准。其一般规则如下:

  
    规则l:在一个三段论中,有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即大项、小项和中项。每个项分别出现两次。

  
    规则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必须周延一次。

  
    规则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规则4:从两个否定的前提推不出结论。

  
    规则5:两个前提中如果有一个是否定的。那么结论是否定的;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必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

  
    规则6:两个前提都是特称判断推不出结论。

  
    规则7: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判断。那么结论也必须是特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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