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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世袭公务员 风气“比较正”?
http://www.zjgwy.org       2010-12-30      来源:浙江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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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一:世袭公务员 风气“比较正”?

 

  湖南省冷水江市一名官员请求组织上为他尚未毕业的儿子安排工作,得到了领导的“同意”批示。面对舆论如潮水般的批评,冷水江市政府决定纠正该错误行为:取消他儿子的聘用资格。(《中国青年报》12月27日)

 

  涉及此事的冷水江市委书记刘小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市里风气比较正,进人把关比较严”,这个说法让人有些费解:既然风气正、把关严,为何出现这样的事情?

 

  刘小龙自我反省认为自己“没有很好地加以把握”,让他很不满意的是,曹长清向他隐瞒了一个关键的事实:他的儿子大学还未毕业,这是他没有把握好的地方之一;另一个没把握好的地方是他认为,当时如果他知道该中心已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他绝对不会在曹长清的报告上签字。

 

  连曹长清孩子的毕业证都没见到,就敢于签字,这是不是草率行使权力?堂堂市委书记竟然不知道该中心已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这算不算糊涂透顶?

 

  实际上,刘书记可能最没想到的,既不是曹长清的孩子大学没毕业,也不是当地工资统发中心的单位性质,而是这样的内部批示居然被人公开透明地放在网上“示众”。设想一下,如果刘书记知道自己的批示可能公之于众,他签字时会这么给力,会这么草率吗?

 

  在我们欣喜于网络监督很给力之余,我们也悲哀地发现,很多时候是因为现实监督渠道不畅而不得不采取网络曝光的方式。因此,笔者以为,刘小龙书记不妨反思一下这个问题:为什么如此错误的批示,从上到下,没人敢于公开指出其中的错误和疏漏?为什么这个错误的纠正最终得益于网络曝光?窃以为,一个“风气比较正”的城市,应该表现为普罗大众都敢于公开指出领导错误,而不必顾虑重重,显然,冷水江市在这一点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评论二:公务员招考丑闻是如何“研究”出来的

 

  日前,一份《请求安排子女工作的报告》的复印件在网上流传。写报告者是时任湖南冷水江市人事局局长曹长清,报告上还附有该市市委书记、市长和常务副市长的亲笔批示。

 

  从冷水江市副市长陈某口中可知,曹局长儿子还没有毕业就被录用是因当地遭遇“用人荒”。于是我们看到了两个“研究”:一是市里领导开会研究认为,可以在毕业大学生中择优录取,“特事特办”;二是当地领导研究认为,曹局长儿子是大学本科学历,专业比较对口,就批准安排了。

 

  先说第一个“研究”。公职人员招聘早有法制规范,需要研究“特事特办”吗?陈某的解释是,财政局下属的工资统发中心当时属于事业单位,而冷水江市事后才收到上级关于“工资统发中心属于参公单位”的通知。且不追究他们究竟何时接到通知,难道事业单位招聘就可以“研究”而不用“逢进必考”吗?显然不是。早在2005年12月,湖南省人事厅有关通知第1条就规定,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严格遵循公开、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如此明摆着的规章不用,何需“研究”特事特办?

 

  再说第二个“研究”。中央明确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的录用等公务活动中,凡涉及直系血亲等关系的,应自行申请回避。而曹局长将儿子弄成公职人员,当地领导也纷纷批示同意,显然没领悟“回避制”。

 

  退一步讲,假定冷水江市财政部门确实“急缺人手”,曹局长之子专业又对口,既是人才,用也无妨。但问题是,也太不小心了,连招聘对象毕业与否都搞不清楚。这难免让人质疑:在研究招聘局长儿子时究竟研究了什么?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此次公考丑闻还以“研究”落幕:冷水江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对此事作出处理意见,具体内容这里不复述,总之是没有一个人真正受到处罚。如此法不责众,如此集体卸责,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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