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已经起草土地估价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估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务员及公职人员不能任职土地估价师。
近日,国土资源部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土地估价,是指具备土地估价执业资格的人员和机构基于委托关系,对约定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权利、权益的价值或者价格进行评价、估算,并通过土地估价报告的形式提供的市场服务行为。
办法要求,土地估价师执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土地估价规范和标准。
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办法明确,土地估价师资格取得应当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土地估价师执业实行全国统一的执业登记制度,经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名单,经国土资源部备案后,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向社会公布。
办法强调,具有公务员或者其他公职人员身份的人不能任职土地估价师。
办法表示,土地估价机构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恶性压价、给予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受理与估价对象、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土地估价业务以及出具虚假、重大差错或者遗漏的估价报告等。
同时,要求土地估价机构应当按规定将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业绩清单报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国土资源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地估价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抽查和评议。
办法称,国土资源部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和注销、土地估价机构执业注册和注销以及资信评级等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