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公务员局就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提出的有关“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回应问题涉及德’的考察标准”、“报考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为什么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怎样看待公务员考试热”和“招考职位的报考资格如何设定”等6大方面。以下为国家公务员局回应全文:
国家公务员局回应全文:
一、报考公务员,间断过的基层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吗?
我从2008年到2011年这三年多的时间,在不同的单位工作时间断断续续加起来也到了2年,中间的间断时间一直因病在家休养。不知道这样间断过的基层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吗?
间断过的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
二、在境外从事志愿服务的工作经历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你好,我是一名在境外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工作地点也是在国外的基层机构,请问,这样的工作经历是否算是基层工作经历呢?
国家公务员局回应: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我国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因此,在境外的工作经历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您可以报考对于基层工作经历不做要求的职位。
三、对考生“德”的考察有没有鉴定标准?会不会引发“走后门”现象?
听说2012年度国家公务员招考要加大对考生“德”的考察。的确,招公务员应重视能力和道德素质,只有从源头上把好关,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才能提高。但是对“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将不得录用”这句话是否有一个具体的鉴定标准?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又怎么能相信“德”的考察是公平和公正的?比方说,某考生热心公益、捐助贫困,某考生扎根基层、关心群众,那么,应该判断谁更有“德”、谁得分更高?反而,如果碰到“萝卜招聘”,考“德”就更易变味:“萝卜”很可能被冠以“政治品德优良”等评价,并堂而皇之地录用,外人还无话可说。
公务员招考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向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对考生的“德”,主要是通过考察工作来进行的。2011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清正廉洁自律”。也就是说,报考公务员,“德”是最基本的条件。考生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有社会责任感缺失表现的将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同时,我们还不断完善考察办法,丰富考察形式,加强对考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道德品质的考察。另外,我们还充分发挥试用期作用,2011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对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间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察,发现品德问题不符合公务员行为规范的,也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四、报考中央和省级公务员要求基层工作经历,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政策?应届毕业生对此应如何调整?
听说“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这是不是意味着今后我们大学应届毕业生就只能参加地市级公务员考试了?国家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出台这样一个政策?缩小招应届生的范围对我们这些一直努力为公考做准备的学生影响挺大的,本来我们就业就挺难的,现在就业范围更窄了,我们该做出什么样的调整?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要求,到2012年,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也就是说,2012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级及以下机关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这是中央加强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做出的重要决策。这项措施, 有利于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也有利于体现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干部到基层培养,干部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的用人方针。
五、国家怎样看待考公务员热?对此是否有针对性的计划?
公务员考试年年热考,温度持续飙升,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2011年的考录比约就到了59:1。其实很多人考试只是当陪衬,我觉得这对国家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浪费,考生也需要理性对待。不知道国家公务员局今后有没有针对性的招考计划,比如说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什么样的人才或者是什么样的人符合标准,我应该有一个更有针对性的标准。
公务员热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考录制度本身的吸引力。这几年,公务员考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各阶层人才提供了公平竞争机会,为党政机关选拔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大家都相信和支持这个制度,积极参与考录选拔,希望通过考录这项“玻璃房子里的竞争”实现理想。
二是考试录用公务员实行中央统一招考,集中报名的形式,客观上形成报考人员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状况。
三是公务员作为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不少有志青年希望在公务员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为党和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是近几年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不少行业竞争激烈,公务员成为重要的职业选择之一。
六、是否可以考虑把“专业认证资格”纳入国家公考招考职位的报考条件?
一年一度的全国公务员招录又开始了,我认为现在的公务员招录社会在职人员还以这些人员的本科、研究生专业为筛选条件是非常不恰当的。因为人的本科专业是在高中毕业时选择的,那时甚至有很多人不了解自己未来所学专业的内涵。在大学录取时有很多人被调剂了专业,而工作之后又有很多人从事的是和原先专业不同的职业发展方向,这些人在新的岗位历练了若干年,甚至在本职岗位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他们在投考公务员时,却因为自身大学期间的专业限制不能延续自己所专长和喜欢的职业发展之路,这本身也国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损失。在招收应届生时专业是主要的考虑,在目前85%招收社会在职人员时,是否应该更多的注意这部分人员从事的工作性质,以及所取得的专业认证资格呢?否则岂不是成了形而上学、一个专业定终身的可悲择才之道?希望国家部委的人员能够切实考虑到这个问题对广大人才的影响,在可行范围内尽快改变这一现状。谢谢!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招录计划,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职位资格条件中包含了对学历、专业、经历等方面的要求。随着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的扩大,职位条件越来越注重工作经历的要求,2012年度中央机关招考中,很多职位有特定工作经历的要求,如要求有会计资格证,金融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2年以上软件开发从业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