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决定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全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名,其中面向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等择优选聘15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68名,吸纳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人员17名。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具体选聘计划见附表。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择优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选聘范围、对象
选聘对象为具有所报考县(市、区)常住户籍(以2012年2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本县(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历届、应届毕业生。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的全国211、985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的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
2.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A岗位要求中共党员;B岗位不限;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选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办法和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填报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2.择优选聘
(1)资格复审
时间:3月10日
市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2)面试
时间:3月1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2(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
时间:3月25日前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各县(市、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聘用对象,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如没有被择优聘用,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3.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市里。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于4月24日起登陆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丽水人才信息网(http://lsrc.lishui.gov.cn/)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
时间:5月3日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面试对象,在规定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A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分别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5月3日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报考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出聘用通知书。拟聘用对象收到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则上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事项
1.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
4.“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选聘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当地选聘公告。
报考咨询电话:市本级: 2091235、2098697
莲都区: 2278057、2271789
龙泉市: 7262228、7262078
青田县: 6822270、6821128
缙云县: 3312205、3312034
遂昌县: 8122317、8125965
松阳县: 8063903、8067033
景宁县: 5082957、5081537
云和县: 5121631、5129466
庆元县: 6122610、6121947
丽水经济开发区:2990058、2600058
举报投诉电话:2098626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