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录时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的对象有两类:大学生村官及参加“两项计划”(详见注释)的人员。近日有考生提出这样的疑问:是否参加两项计划的人员只能报考定向职位,未满服务期是否可以报考,如果可以,又该以什么样的身份报考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org)就此问题作出解答:“两项计划”人员既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也可以报考非定向职位。
定向职位:
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的职位。
非定向职位:
(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注释
1.两项计划: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
2.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