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迎接2015年的公务员考试,考生已经开始新一轮的复习,浙江公务员考试考查内容可参照《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复习。在往年的备考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org/)了解到很多考生对公务员考试并不是很了解,自此我们就考生关心的问题整理出有关公务员考试的相关问答,希望帮助各位考生熟悉和了解公务员考试。
注: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尚未发布,考生可关注本站,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布省考相关信息。
入门篇:初步了解公务员考试
1.什么是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招考公告告知社会公众的。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并同时兼顾地域性。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2.什么是考试大纲?有什么作用?
考试大纲是关于考试科目、题型设置及知识点要求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为便于报考者了解、准备和参加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2) 作答要求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测试内容和题型介绍
(4) 申论考试的测试内容和介绍
考试大纲是考生复习备考的最权威依据,考生应当依照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安排复习计划,有针对性的备考。
3.录用计划是如何拟定和审定的?
每年公务员招考前,招录机关(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4.招考公告是如何制定的?
每年公务员招考前,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同时考虑当年实际情况,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
5.招考公告都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6.浙江公务员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的,须在指定日期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7.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及内容?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申论》(A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基层类笔试科目为《申论》(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浙江公务员考试考查内容可通过《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复习。预定地址:http://www.edu-book.com/index.php?act=goods&cid=3(本册用书将在6月24日开始接受预订,第一批预定7月20日前发书,发书采用分批发送的方式发给各地考生,届时将按先汇款先发的原则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