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将要拉开帷幕,据官方消息公告、大纲、职位表等将于春节后发布,敬请期待!点击查看: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春节后发布
在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发布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特为考生们整理出《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政策问答100问》,在最新的考试政策发布后,考生们看看最新的公告与2014年的有何差别就足矣了,这可以为考生们节省不少研究公告及相关政策的时间,更早一步的了解和熟悉浙江公务员考试有关的政策。(注:本文中的回答及政策来源于2014年浙江公务员相关政策,考生应以最新发布的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为准!)
报名条件 ︱ 考试科目 ︱ 考试用书 ︱ 报名流程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户籍限制 ︱ 专业要求 ︱ 笔试问题 ︱ 体检标准 ︱ 考察录用 ︱ 基层工作经历
浙江公务员考生最关心的十大问题
1、我想报考浙江公务员,必须要了解哪些政策,在哪里查看?
每一位报考者必须详细了解招考公告、考试大纲、政策问题、职位表等各项信息,这些政策报详细列出了报名的资格条件、录用信息、招录名额、如何报名和体检标准等等。查看政策及公告,请点击: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
2、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暂未确定,官方消息称公告将于春节后发布,预计报名时间在3月份。
3、什么时候可以在网站上查出2015年公务员职位表?
职位表尚未发布,公告发布后职位表也会随之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通过本站职位查询系统(http://zw.zjgwy.org/)找出适合自己的职位。
4、哪些人可以报考浙江公务员?有什么条件?
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每个市有所区别,建议查看各市招考公告。>> 查看公告 (各市考试公告发布前,考生可参考2014年的公告)
5、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摘自201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
6、哪些网站可以找到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
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务员局(www.zjhrss.gov.cn/col/col2/)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bhrss.gov.cn)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wzhrss.gov.cn)
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zhrss.gov.cn)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zsrls.gov.cn)
7、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介绍
8、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科目?
(摘自2014年考试大纲)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科目为《申论》(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考试科目为《申论》(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9、浙江公务员考试用什么教材复习?
《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根据浙江考试特点,《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社区工作知识》四门笔试科目的考试内容有机融合于一册,帮助考生真正实现一本即通!
10、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如何预定?
考生可进入考试中心书店在线统一预定(预定地址:http://www.edu-book.com/index.php?act=goods&cid=3),按批次发书。
其他报名问题
1、您好,体检的时候来例假了,会要求复检吗
答:您好,女生例假不影响体检,妇科检查时可向医生说明,是否参加复检,需由体检医院根据临床诊断作出决定。
2、已经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以再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吗?
答:截止报名前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得再次报考。
3、你好,我已生育一女,并且准生证也已批下来,但我现在想考公务员,到时如果我考上公务员,是否可以生育二胎并且保留工作?
答:如您符合生二胎政策,未违反计划生育不影响报考公务员。
4、民营企业工作算不算基层工作经历?
答:您好,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5、关于“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请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咨询。
6、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是否可以从大四签的就业协议的时间开始算?
答: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算起。
7、如果具有省、市垂直管理机关或省属单位公务员身份满5年了,还想报考今年的公务员,其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
答: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等系统人员,在设区的市级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经历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县级局(区级分局)的工作经历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人民警察在支队所属的大队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作基层工作经历;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人民警察在分监区(分监狱)、大队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监狱、劳教单位科室工作的,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市垂直管理机关或市属单位公务员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8、你好,看到很多职位需要两年基层经验,像我的情况是2012年6月份毕业,2012年7月-2013年5月在私企上班,2013年8月至今在县区级事业单位上班,不知是否符合两年基层经验,谢谢
答:您好,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你符合两年基层经验条件。
9、老师你好,请问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工作年限能算基层工作经验吗?
答:您好,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10、请问下,本人在派出所当协辅警,已经一年半了,这算基层工作经历吗?还有浙江省考生都有哪些职位可以报考呀?谢谢
答:您好,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职位请查看职位表。
11、市、县、乡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县、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1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13、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试点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设区的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
14、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答:⑴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⑵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⑶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15、事业单位试用期没到,可以报考2015年的省考吗
答: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报考。
16、父母有前科,子女可以考公务员吗
答:您好,对于报考普通公务员没有影响。
17、社会在职人员可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吗?
答:社会在职人员符合招考招录条件的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根据招考对象的不同,公务员考试报考身份分为:社会在职人员和应届生。
浙江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考对象既包括社会在职人员也包括应届生,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
18、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年龄划分及规定?
答: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
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
19、老师你好,我是宁波大三在校大学生,请问可以报考公务员吗
答:您好,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可以报考。
20、我对自己的专业分类有疑问应该如何咨询?
答:在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发布前,考生可参考《201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待最新的专业分类发布后,应根据最新的专业分类确定自己的专业属于哪个大类,如果仍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招考单位。
21、特警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标准是怎么的,有没有相关政策?
答:考生可以直接下载《特警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标准》或《特警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实施细则》了解详细信息。
22、怎么开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常为难,单位不给开怎么办?
答:提醒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要在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考生才提供,如果仍有为难的,可以和招考单位协商,等面试后在提供,这样的话只有面试成功才需要提供。
有哪些户籍限制(以下回答依据201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
1、浙江公务员招考户籍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考试公告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没有户口限制,可报考全省职位;(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每个市规定可能略有区别,建议查看各市招考公告的规定。
2、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浙江公务员吗?
答: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以报考,没有户籍限制;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没有户籍限制。
3、我属于舟山生源,但是户口在读大学的时候已经迁往北京,我是2015年应届毕业生,请问可否报考舟山2015年公务员?
答:依据往年的政策,你可以报考舟山公务员。
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户口在浙江,但是现在山西上大学,若是报考浙江公务员是不是得回浙江参加考试呢?或是可以在山西指定考点考?谢谢
答:您好,在山西没有考点。
5、我是温州大学的学生,户籍是合肥的,大学把户口迁入了学校,请问我可以报考大多数岗位吗?杭州的是不是都要杭州户口啊?
答: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你可以报考温州公务员和杭州公务员。
6、您好,我是应届硕士研究生,不是浙江省户籍,也不是浙江省高校的,考省考会因为户籍问题而被限制报名吗
答: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7、您好,我属于浙江生源,但是户口在读大学的时候已经迁往外地,而且我是2013年毕业的不是应届毕业生,请问可否报考浙江2015年公务员考试?
答:需具有浙江常住户口方可报考,你不可以报考。
8、请问,我是浙江宁波户口,大专毕业,已经在上海工作一年,是国企,我可以报考浙江省的公务员考试吗?谢谢。
答:您好,具备浙江常住户口可以报考。
9、老师你好,我是外省户口,我父母是浙江台州户籍,那我能报考台州吗?
答: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10、老师您好。我户口在外地,但是已经定居宁波,可以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吗?
答:非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需具有宁波常住户口。
11、请问我的户口在江苏但我在在嘉兴上的大学,是2014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衢州市公务员么?
答:报考衢州公务员需具有衢州常住户口。
12、您好,我是常山县户口,能报考衢州市公务员吗
答:可以报考。
13、你好,我打算报考2015年绍兴公务员,目前在转移户口,请问,要在什么时间内转移到绍兴才能报考2015年绍兴公务员呢,我的户口在外省。
答:具体限定日期以招考公告发布为准。
14、你好,我户口是台州的,如果考上杭州这边的省级单位,需要转户口吗?
答:您好,户口问题可直接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15、您好! 我们是浙江舟山籍人,女儿去上海读大学户口给划到学校去了,明年要毕业了,能报考浙江省的公务员考试吗?写着好像要到户籍所在地什么……很担心,麻烦帮我们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答: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16、我的户口在杭州,2011年嫁到绍兴了,但是户口没有迁过来,也不打算迁过来,丈夫和小孩的户口在绍兴的,那我可以报考绍兴的公务员职位吗?
答:您好,报考绍兴公务员须具有绍兴常住户口。
学历有什么限制(以下回答依据201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
1、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对学历有哪些要求?
答:(1)本次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2)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职位的,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3)报考省级机关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
报考市以下机关的学历等条件,由各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根据用人机关招考专业(职位)要求研究确定。
2、大专学历可以报考浙江公务员吗?
答: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
3、可是我没有学位证书,也能报考吗
答:您好,可以报考对学位没有要求的职位。
4、中小学教师、委培生可否报考?
答:可以。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指定日期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具有较高学历人员以相对较低学历报考的,有何规定?
答:职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须按照职位要求报考。具有较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硕士学历、学位,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也可以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硕士学历、学位的职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以较低学历报考的,仍不限户籍。
应届毕业生以较低学历报考的,应在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同时提供较低、较高两个学历层次学历(硕士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毕业的,不得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7、党校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公务员?
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持设区的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的,须在报考前经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审查认定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后,方可报考。
8、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公务员?
答: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公务员。
9、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学历如何认定,能否报考公务员?
答: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
10、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经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三种情况可以报考:
⑴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总政治部下达的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⑵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士兵、干部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
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函授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函授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
上述人员,就读期间为现役军人的,在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当年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或招生办出具的证明。
11、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如何报考?
答: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浙江省公务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浙考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委托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71-88394819)代为办理。
12、六月份毕业的大学生可以报考2015年的浙江公务员吗?
答: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3、你好,我是电大开放教育大专毕业,文凭要在2015年5月份才能拿到。请问我能参加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吗?
答:你还不能报考2015年浙江公务员,需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后方可报考。
14、你好,成人教育的学历可以报考吗
答:您好,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5、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是研究生,还没有毕业,能不能报考省公务员?
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笔试相关问题解答
1、笔试的考试地点在哪里?
答: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如报考省属金华监狱或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一般在设区的市。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哪些公务员是考B卷的,比如我考江山市政府,是考A卷还是B卷?
答: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科目为《申论》(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考试科目为《申论》(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3、您好,我想请问的是《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当然前提肯定正版,是只有考试中心书店能买,还是实体店如新华书店等正规的书店里面也有的买的?
答:除考试中心书店(www.edu-book.com)以外的其它地方书店、网上个人书店,淘宝网上销售的本书均为盗版,请考生从正规渠道(考试中心书店)购买《一本通》教材,以免盗版书影响您的备考。
4、老师,你好。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B卷包含常识判断吗?
答:你好,根据《201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大纲》,B卷包含常识判断,2015年是否包含应以最新考试大纲发布为准。
5、老师,你好!浙江省公务员的教材和国考的教材一样么?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教材是什么?那么事业单位呢?
答:您好,《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是专门针对浙江地区的公务员考试用书,教材《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和《社区工作知识》四门笔试科目的考试内容有机融合于一册,《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编写立足于浙江公考,同时兼顾了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点,尤其是扩大了常识部分的覆盖面。因此,本书也适用于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就近年来的考试情形来看,事业单位招录笔试真题很多也是来源于已经考过的公务员考试真题。预定网址:http://www.edu-book.com/index.php?act=goods&cid=3。
6、我想报考温州事业单位的考试,那参考书买什么比较好?
答:您好,《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编写立足于浙江公考,同时兼顾了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点,尤其是扩大了常识部分的覆盖面。因此,本书也适用于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就近年来的考试情形来看,事业单位招录笔试真题很多也是来源于已经考过的公务员考试真题。
7、我买了《2015浙江公务员一本通》和《2015公务员考试技巧手册》,请问应该先看哪本呢?
答:复习以《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为主,《2014公务员考试技巧手册》是一本通教材最好的补充。
8、客观题作答注意事项?
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考试时,应试人员在拿到试卷的同时将得到一张答题卡,答题卡上包括应试人员需填写的信息和答题信息。拿到答题卡后,应首先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姓名栏空白处填写姓名汉字,在准考证号空白格填写准考证阿拉伯数字,一格一个数字(共11位),在科目代码空白格内填写科目代码(科目代码见试卷卷首指导语);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科目代码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
9、填涂机读卡有什么要求?
答: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为准。注意:在答题卡上答题必须用2B铅笔填涂。严禁用各种彩色笔和碳素铅条代替2B铅笔,如发现有错误,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客观题考试在试卷题本上作答成绩一律无效。
1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没有多选题?
答:行测职业能力测验都是单项选择题。
11、在行测答题过程中,不会做的题目选项在答题卡上都涂B,会不会无效?
答:不会无效。行测判卷为机读。
12、主观题作答注意事项?
答:《申论》的主观题,应试人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用圆珠笔、铅笔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一律无效。须按答题卡指定题号顺序(包括正反面)并在有效范围(框架)内答题;超范围答题考试成绩无效。
13、申论答题时,在答题卡上不小心书写错误,应该怎样涂改?
答:在试卷的形式上,要做到卷面整洁,不要轻易改动错别字,有错别字最好在字下划一横线而不是改动,因为改动后会打破卷面的平衡。
14、申论作答是否只是写文章?
答:申论的题型有多种,有先判断再说明判断依据及个人看法的,有先找出关键词再做背景链接的,有先阅读理解资料再对限定的材料进行排序的,还有专门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这些题型都要以阅读理解、分析判断为基础,要进行归纳、概括、整理、除作文题外,申论试题的作答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写文章”。要正确作答申论,必须针对可能出现的题型,进行应试训练,掌握不同题型的作答方法。
15、概括资料信息要不要分“1、2、3……”几点或几小段?
答:一般不要分“1、2、3……”几点。这一来可以避免与试卷的题号重复,二来可以避免对答案作条块分割。作答中把概括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按答题要求和实际情况写在一个整段里,或分两至三小段。概括只是一道小题,字数限制一般不超过400字,即使要表达多层意思,有一两个小段也够了,最多不必也不会超过三段。
16、阐述分论点时可不可以用“一、二、三……”或“第一、第二、第三……”这样的序号?
答:不能用序号,无论是汉字序号,还是阿拉伯数字序号,都不要用,更不要用字母作为分论点的标识,否则就成了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中反对的“甲乙丙丁,开中药铺”,与试题的序号冲突,且割裂答案内容。可以用“一是……二是……”,“第一……第二……”,注意分隔的符号是逗号,不是顿号,代表意思的连续,而不是用序号把文章分割成节。推荐用“首先……其次”。最好不用有明显痕迹的分节字眼,而是直接讲分论点,如:“要实现好发展、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改善,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实现好发展、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改善,就要重视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
17、如何给予阅读者良好的第一印象?
答:申论答卷给阅读者的第一印象究竟取决于哪一点?通常有三种认识:取决于卷面,即书写的工整、卷面的疏朗整洁;取决于标题,即试题要求作答者自拟的标题;取决于首句,即答案的第一句话、文章的开头。答卷给阅读者的第一印象取决于书写在卷面上的第一项内容,在全部答案中是第一道题的答案,在具体答案中是开篇第一句话,在自由命题作文中是文章作者的自拟标题。书写是形式,与答案内容相比,不占重要地位。要给予阅读者良好的第一印象,必须遵循“慎重初战”的原则,下好第一笔,解答好第一道问题,写好答案的第一部分、第一句话;对自由命题文章来说,标题就是“文眼”,一定要拟得精当警切,使人印象深刻而又激动赞赏,这是博取第一印象的首要因素。
体检及资格审查
1、哪些职位要体能测评,其标准如何?
答: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30岁(含)以下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31岁(含)以上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米;30岁(含)以下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31岁(含)以上女性:10米×4往返跑≤14“4、800米跑≤4'30”、纵跳摸高≥2.3米。
2、乡镇(街道)机关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军事技能测评有何要求?
答:面试前,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在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3、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单位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有什么要求?
答:2010年12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明确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的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除特警职位外,其他所有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4、体检时需要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吗?
答:除特警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5、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岗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已经与其他单位签约的,也要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影响资格复审。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6、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是否都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答: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职位对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没有要求的,可以不提供。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理?
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9、如果有招考公告和政策问答以外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公布在招考计划表“咨询电话”栏中。
10、报考不同职位的人员的考察标准是否相同?
答:不相同。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11、录用考察工作由谁组织实施,主要方法有哪些?
答: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录用人民警察的考察和政审工作,招录公安机关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录机关组织考察时应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考察前,招录机关应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方法:
(一)向考察和政审对象所在党组织、工作单位(学校)人事保卫等部门以及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社区(村)了解情况,并要求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二)向考察和政审对象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所在党组织、工作单位(学校)人事保卫部门以及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社区(村)了解情况,并要求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三)同考察和政审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个别面谈;
(四)查阅考察和政审对象档案及有关资料。
12、录用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考察和政审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和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和录用资格条件、应回避的情形以及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13、在录用考察中,哪些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答:招录机关应当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人、细致的考察。考察对象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或者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情形的,招录机关不得将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于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4、哪些情况属于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答:考察对象有以下行为的,均属于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5、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吗?
答:考察对象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的,均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6、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是如何进行考察的?
答:对香港、澳门等境外报考人员,尽可能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详细情况,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难以出国(境)进行考察的,可请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确需到国(境)外进行考察和政审的,可以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进行。
17、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怎么办?
答: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应将考察结果告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录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18、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答:考察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察和政审组应当提出考察和政审结论建议,拟写《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报告》,由考察和政审组人员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调查人、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19、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公务员政审有影响吗?
答: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国(境)外人员在考察期满后30天内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
20、条款中的直系亲属与近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答:直系亲属特指父母(含继父母和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近亲属特指同源于父母(含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母,同源于外祖父母的舅父、姨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