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招考中,一般招录职位中有明确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在政审阶段就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很多考生对这个工作证明的理解模糊不清,时常有考生咨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以及社会人员该如何提供工作证明等问题,下面本文就这些疑问展开详细说明,希望能帮助考生们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备考顺利!
考试教材:《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http://www.edu-book.com/tag/7 ;
学习视频:浙江公务员考试课程http://school.chinaexam.org/zjgwy/。
【基层工作经历】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
1.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
2.曾在军队团级以下单位服役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3.自谋职业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4.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注: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省、市垂直管理机关或省属单位公务员身份满5年了,还想报考今年的公务员,其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
1.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等系统人员,在设区的市级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经历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2.在县级局(区级分局)的工作经历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3.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人民警察在支队所属的大队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4.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人民警察在分监区(分监狱)、大队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监狱、劳教单位科室工作的,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注:市垂直管理机关或市属单位公务员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办理工作证明有困难怎么办】
很多在职人员都会有这样的顾虑,如果单位知道我考了公务员,可能会影响以后在公司的发展,或者会使领导印象不好等等,让考生处于一个两难的情形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遇有这种情况,可以和招考单位协商,等面试通过后再提供相关证明,这样的话,倘若面试失败,工作证明也就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