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三月份公布(具体以公告为准),而每年的浙江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发布后,我们会发现除了学历、专业栏有限制外,还有一栏“备注”也给考生们列出来各种限制,比如“取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对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很多考生不好理解,不知道怎么证明。在这里浙江公务员考生网(www.zjgwy.org)针对这一问题为考生详细解释一下。
【疑问】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如何提供?
【解答】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当然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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