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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新规:公务员信用记录 将作为干部考核依据
http://www.zjgwy.org       2017-09-20      来源: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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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温州规定:公务人员信用记录 将作为干部考核依据

 

      昨日,记者从温州市府办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温州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温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将公务人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方案提出,温州市要建立健全公务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要重点建立公务人员和政府机构诚信档案,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整治,构建行政管理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部署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其中,在建立公务人员诚信档案方面,要将公务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荣誉表彰和违法违规等信用信息,特别是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公务人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在任用、升迁、评优评先等环节实施限制和惩戒等措施,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将政府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着重采集政府机构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并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依托“信用温州”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政府机构政务失信记录。对失信政府机构重点实施限制融资、限制投资项目审批、限制获得各级政府性补贴补助资金、限制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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