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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盘点公务员历届改革流程与具体措施
http://www.zjgwy.org       2017-11-10      来源: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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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公务员工资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国家也一直在做着相应的改革,力求优化公务员体制。那么国家到底经历几次改革历程呢?


  第一次改革。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比第1类工资高出30%。然而由于当时主流观念对于物质报酬持否定态度,此后的工资管理并没有完全按照上述“决定”进行,原定于1957年的工资升级也没有如期举行。


  第二次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项被称为“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了1956年工资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的做法,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第三次改革。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也就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前者主要体现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等差异;后者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地方政府可根据自有财力发放此类津贴。


  第四次改革。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文件在“改革的原则”部分强调, 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除了要求完善津补贴发放制度外,也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


  第五次改革。根据2013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将延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导向,更加注重公平正义,而且注重从制度设计上来找出路。


  公务员法经过多次改革目前也逐步完善,无论是工资还是养老,甚至是基层职员,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改革一:涨工资


  很多地方都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理论上,公务员的工资是每一个或者每两年上调一次。今年6月份,印发的《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分析将要改革内容可知,基层公务员有望实现增收。


  改革二:部分岗位实行聘任制改革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改革三:养老金并轨改革


  公务员缴纳养老金,在进行改革之后,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8%。可能表面上来看,将工资的8%用于缴纳养老金,每个月的收入会减少,解决了公务员辞职后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良性流动和发展。


  改革四:晋升制度改革


  国家先关文件已经做出了相关规定,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由低到高设置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5个职级,公务员任职年限达到分别达到8、12、15、15、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高一级待遇。这样的晋升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公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激励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改革五:延迟退休改革


  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严重,延迟退休也是大势所趋。根据公务员退休制度最新调整,不只是针对男性,对于女性公职人员也一样,其中包括处级以上的女干部的退休年龄要延迟到60周岁,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有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选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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